同志公務員:部分人憂被歧視隱瞞性取向 官司若終審勝訴考慮結婚

撰文: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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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向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獲判勝訴,法庭裁定其同性伴侶可享有公務員配偶的福利。同志F先生同樣是公務員,看到身邊不少在政府工作的同性戀者,會因顧慮上司、同事的看法而刻意隱瞞自己的性取向,在紀律部隊工作的則更加敏感。
面對今次官司勝訴,過往因同性婚姻不被本地法律接納而放棄結婚念頭的他,會再積極考慮到外地結婚,認為一紙婚書對保障伴侶法律地位非常重要,坦言「這些保障不知何時會用到」。

F先生表示,不少同志公務員選擇在職場隱瞞性取向。(資料圖片,相片中人並非受訪者。)

同志公務員鮮有表露性取向 紀律部隊特別敏感

16萬公務員團隊中,到底有多少名同志?畢業後不久就在政府擔任文職工作的F先生表示,實際數字大概無人可以掌握,但身邊不少同性戀的朋友都是公務員。他指自己並無刻意隱瞞同志身份,「好多同事都知道」,但其他同性戀者可能另有考慮,會選擇隱瞞,「尤其是在紀律部隊工作的,會覺得敏感一點」。

同志在工作環境中遇到的境況,往往並非明目張膽的歧視,F先生指公務員日常工作中毋須表露自己的性傾向,同事間亦鮮有談到相關議題,所以自己不覺得因而受到不平等對待,但前提是「部門、上司唔知道(同性戀者身份」,「如果知道咗會係點,我都不是可以好肯定答到」。

彩紅旗是同志組職爭取平權的標誌。(資料圖片)

望法律承認同性婚姻 保障遺產分配等權利

談到今次梁鎮罡勝訴,F先生認為他勇敢走出來為同志爭取權益,付出時間和金錢,「其實是一件好偉大的事」。至於判決是否對爭取同志權益的「勝利」,他就認為是言之尚早,「去到終審法院都是這樣裁決,才是穩陣的一步」。

F先生和伴侶走在一起超過10年,感情非常深厚穩定,一直沒有結婚念頭,「我是一個好實際的人,如香港法律不承認,我過去覺得沒有這個需要」。今次官司之後,情況有望改變,如最後終審法院裁決、修改法例等關卡都一一闖過,自己亦會積極考慮和伴侶到外地註冊。「今次官司勝訴好像只是爭取一些額外的福利,但其實『合法伴侶地位』對同志非常重要。例如在遺產分配、病重時作出危急決定等異性伴侶視為理所當然的事情,如沒有法律保障,同性伴侶可能完全失去這些權益。」F先生淡然道。

至於未來是否希望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F先生稱明白議題極具爭議性,「我非常體諒反對人士會有一定抗拒及顧慮,希望大家可以認識多一點,清楚多一點」,再進一步討論是否可以改變現時的做法。與此同時,他亦會「兩條腿走路」,「要借助外國婚姻可以做到(法律保障),已經是可喜的事」。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陳章明今日(30日)回應裁決時表示,法庭的判決指出了現行法例對性小眾保障不足,期望政府嚴肅跟進性小眾的權益。他又提到,不認為判決是間接認同同性婚姻,社會仍要就此再作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