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年5宗地產代理爭客動武 大律師:最少涉4罪 亦可能釘牌

撰文: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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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開一張單,地產代理可以去到幾盡?以近年所見,部份代理可輕則揮拳,重則舞棍。翻查資料,連同今日(21日)荃灣新盤海之戀的4女群毆,近2年已有5宗地產代理因爭客 或影響途人而打鬥的事件,去年11月更曾有代理用棍。有大律師直指,在街頭打鬥,尤其用上武器,最少會牽涉4項罪行,全部刑罰均可能要入獄。而地產代理有案底,也可能令他們的牌照被吊銷。

荃灣新盤海之戀將開售,有3名地產代理於尖沙嘴推銷時,與1名途人爭執,繼而動武,終有3人被捕。(讀者提供)

過往有「拳頭交」 也有「擸棍」

據過往網上影片及傳媒報道,近2年最少有5宗地產代理動武事件。前年11月25日,一名地產代理在紅磡港鐵站內推銷樓盤,被一名港鐵職員勸阻,兩人先口角再動武,其後均因涉在公眾地方打鬥被捕。

去年11月的打鬥事件中,可見有人持棍狀物品。(網上圖片)

去年年中後,打鬥事件更為頻密,7月9日先有長沙灣新盤尚都開放示範單位後首個周末,約10名地產代理疑因爭客起爭執,分為兩批由路邊打到馬路中心。僅一周後,信置樓盤西貢逸瓏海滙開售,2名代理於示範單位外,疑因搶客大打出手。至11月30日的打鬥則更激烈,恆隆地產位於大角嘴的新樓盤浪澄灣開售,疑有代理因爭客而打架,最終演變成10多人群毆,甚至有人持棍狀物品作武器,惟警方到場前,該批人士已離開,警員發現一名青年頭部受傷,將他送院治理,並以涉嫌在公眾地方打架將其拘捕。

近年地產代理打鬥事件簿
2015年11月25日 1名地產代理在紅磡港鐵站內推銷樓盤,被1名港鐵職員勸阻後動武
2016年7月9日 長沙灣新盤尚都開放示範單位後首個周末,約10名地產代理由路邊打到馬路中心
2016年7月16日 西貢逸瓏海滙開售,2名地產代理在示範單位外大打出手
2016年11月30日 大角嘴浪澄灣開售,10多名地產代理群毆,有人持棍狀物作武器
2017年5月21日 荃灣海之戀將開售,3名女地產代理與1名女途人爭執後互毆

公眾地方動武最少涉4罪 有案底可能被釘牌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在公眾地方動武絕對有刑事責任,尤其是持有武器的話,最少可能干犯4項罪行,包括「普通襲擊」、「公眾地方打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公眾地 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前3項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年,「公眾地 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則可判處入獄3年。

除了入獄,干犯以上罪行都必會留有案底,亦即可能會影響地產代理的牌照。據《地產代理條例》第19條,在決定任何人是否持有地產代理牌照的適當人選時,地產代理監管局須顧及以下情況,其中一項便是因該人曾否干犯任何罪行,不論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定罪。不過有關情況也要考慮該項定罪是否有欺詐性、舞弊或不誠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