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個小學生1個拍過拖 社工:有個案識幾日已去人哋屋企瞓
有機構調查發現,每7名受訪中小學生中,便有一名在12歲前,即仍在高小階段已嚐初戀;雖然本港以物質主義掛帥,但學生們的擇偶條件,與成人世界截然不同,首選「會溝通及彼此了解」;「學業成績」、「經濟能力」以及「負責約會開支」卻位例最尾三位。有社工現時社會風氣,加上學生早熟,談論小學生應否談戀愛早已不合時宜,曾有個案認識男方只兩、三日「已去人屋企瞓」,「拍拖禁唔到」,建議應教導戀愛責任和義務、衝突預防和處理、理性分手等原則。
香港青年協會學校社會工作組於今年4月至5月期間,以自填問卷方式訪問逾7000名中小學生,有逾兩成受訪者表示有戀愛經驗,其中的6成,約1000人,表示於高小或之前已談戀愛。
青協督導主任徐小曼表示,是次調查結果和前線社工經驗均反映,本地青少年比以往更早對戀愛產生好奇和作出嘗試,學生於高小至初中開始拍拖的現象並不罕見。
然而,小朋友愛情觀念簡單,調查發現在選擇男女朋友條件方面,首三位分別為會溝通及彼此了解(50.8%),關心與愛錫自己(40.5%),品格良好(40.4%)、專一長情 (29.9%)及對對方有感覺(25.8%)
相反,學業成績、經濟能力及負責約會開支,分別只有7.6%、7.3%及3.2%受訪學生表示重視,反映受訪中小學生在選擇對象方面較為重視內在條件。
徐小曼指出,學生於高小及初中開始拍拖,但學校在兩個階段的戀愛教育,著重於青春期生理知識、自我認識、安全意識等,對於戀愛價值觀、戀愛約會和衝突處理等議題甚少提及,未能切合學生實際成長需要。
小五生跟蹤心儀女同學回家
青協青年工作幹事侯孝文表示,高小學生對戀愛概念的認識較為模糊,曾有小學5年級學生跟蹤女同學回家,對女同學造成困擾,後來經社工介入發現,男孩跟蹤是因爲喜歡女同學,想保護她回家,但不懂如何表達。
早拍拖女生較男生「多少少」
有負責小學輔導工作的香港明愛小學輔導高級督導主任馮慶球,亦對調查結果感到震撼,他指,日常接觸學生的個案中不少拍拖個案是小五、小六生,而早拍拖的情況又以女生「多少少」,甚至曾出現零星個案:「有女生在網上認識校外男生後,兩三日左右已經去咗人哋屋企瞓。
他指,現時社會風氣,加上學生早熟,談論小學生應否談戀愛早已不合時宜,「小學生之間亦未必適合以成年人世界的戀愛角度衡量事情,而且佢哋要拍拖,禁唔到,亦唔可以禁」,他認為現今社會拍拖未必是壞事,但重要教導學生不要越軌。
廖寶珊紀念書院公民教育組主任麥穎兒表示,普遍學校較少教導學生處理戀愛問題,而且以講座等單向式、知識性傳遞,難以令學生投入其中,但參與青協戀愛及性教育計劃後,為學生舉辦三次工作坊,加入角色扮演等元素,有助他們培養正確的戀愛價值觀。
戀愛要學習 應教理性分手
徐小曼表示,戀愛是需要學習,若青少年不懂處理關係的衝突與分手,除了受情緒困擾外,長遠會打擊自信心,因此建議中小學應推行以價值為本的戀愛課程,協助學生為談戀愛作好準備,包括教導戀愛責任和義務、衝突預防和處理、理性分手等原則。
另外,她又指出,家長不應只強調「拍拖會影響學業」、「讀小學或中學時不可以拍拖」等阻嚇式勸導,只會令子女抗拒分享個人戀愛問題,應先聆聽、再理解及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