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玩具牙籤弩屬攻擊性武器 警方:管有即屬違法 最高判監3年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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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小學生新興玩具「牙籤弩」被指有安全問題,淘寶不少零售點已停售。警方今日進一步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十分關注事件,並界定「牙籤弩」屬攻擊性武器,藏有此武器已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監禁3年,呼籲市民不可輕視「牙籤弩」的殺傷力,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指,「牙籤弩」屬攻擊性武器,藏有此武器已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監禁3年。(淘寶截圖)

內地小學生近日流行玩「牙籤弩」,惟由牙籤弩發射出的牙籤時速達80公里,即超過巴士時速70公里的上限,可射進皮肉及石膏,具一定殺傷力。

警方今日(21日)再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十分關注事件,並界定「牙籤弩」屬攻擊性武器,市民一旦在公眾地方管有「牙籤弩」,會觸犯《公安條例》第33條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監禁3年。

另外,如市民管有「牙籤弩」並意圖作非法用途,則會觸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7條「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有所意圖」,最高可處罰款$5000或監禁2年。警方指,至今未接獲相關舉報。

警方呼籲市民,特別是年輕人及其家長,不可輕視「牙籤弩」的殺傷力;藏有或使用這武器會違反香港法例,如造成實際人身傷害,則會觸犯更嚴重的刑事罪行,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