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絕野宿】深水埗露宿天橋的兩極 一處自律一處啪針 惹清場禍

撰文:蔡靜心 賴俊傑 黃詠榆 彭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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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昌新里橫跨欽州街西的行人天橋,閒置十多年,行人罕至,是其中一個無家者聚居之地。民政事務處向露宿者預告,下月12日會進行聯合清場,要求露宿者於限期前離開上址。露宿者在此聚居,何以面臨清場?記者到現場視察,發現L型的天橋,一邊較為自律,但另一邊垃圾、針筒等遍地。有於上址居住的露宿者人士指,近月多了道友進駐,衛生惡劣引來很多市民投訴,「村民」指這或是清場導火線。
有「村民」指,若下月清場,只好重返公園露宿。無家者再無立錐之地,社區組織協會(社協)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認為,政府的清場行動只是浪費金錢,因上址清場,露宿者只會於別處露宿,或是於一段時間後重返原來露宿的地方。

63歲阮先生已經退休,認為住在天橋比起在板間房乾淨又通爽。(黃詠榆攝)
記者晚上再到天橋採訪,發現天橋另一端,有道友公然啪針。(王譯揚攝)

道友進駐晚上啪針 成清場導火線

在深水埗昌新里橫跨欽州街西的行人天橋,是其中一個無家者聚居之地,社區組織協會(社協)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指,早於2004年天橋已有露宿者進駐,高峰期有近20人,「村民」和諧相處。記者昨晚(11日)到現場視察,發現L型天橋較短的一邊傳來臭味,沿途經過時,地上滿是針筒、垃圾,衛生相當惡劣,即場更有道友在吸毒,他拿起一個水樽,另一手持著一支針筒,正準備打針。相反,天橋的另一邊兩旁的露宿者之家整齊擺放,中間留出一條小路,不見滿地垃圾。

下月清場 露宿者重返多蚊公園露宿

民政事務處早前發通告通知露宿者原本於今日(12日)進行的清場行動順延至7月12日,面臨清場,一直住於上址的露宿者認為,導火線是源於數月前道友的進駐,破壞了上址的衛生,隨地的垃圾及針筒,引來市民投訴,當局因此而要進行清場。

目前天橋上約有10多人留宿,其中阮先生棲身於行人天橋一年多,他早前與家人離異,跟三個女兒也無聯絡,於是他由板間房睡到公園,由公園又住到天橋上。「板間房住了十多年,由千多元租金變到5,000幾。」年輕時曾做地盤工、裝修工、現年63歲的阮先生已經退休,無力交租,而更何況板間房既熱,又有蚤。公園多蚊,他搬上天橋,認為乾淨又通爽;假如下月清場,他說只好重返公園露宿。

關心深水埗露宿者的林國璋牧師不時探望他,他說已跟牧師「信耶穌」。(賴俊傑攝)

閒置多年 審計署曾詬病 

這行人天橋建於1990年,不過天橋下也有行人過路處,市民自然「取易捨難」,直接過馬路,行人天橋人流疏落,早於2004年已漸成露宿者容身之所。據了解,當局為迫使露宿者離開行人天橋,於2004年3月將較多露宿者聚居的東面斜路封閉,不過當局卻無將另一面斜路封閉,有關做法於2007年被審計署斥為「對使用輪椅的市民造成不便」:「因他們從西面斜路上橋,但其後才發現東面斜路已經封閉」。

社協:清場對解決露宿者問題亳無幫助

目前當局已將東西兩邊斜路封閉,露宿者只可逗留在橋面位置,甚是開揚,不過這個位置,也許下個月也不復再。社區組織協會(社協)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表示,目前機構正爭取與當區民政處開會討論事件,認為清場對解決露宿者問題亳無幫助:「清咗場,佢哋(露宿者)就會有合適的地方瞓咩?」他批評政府的清場行動只是浪費金錢,他們只會於別處露宿,或是於一段時間後重返原來露宿的地方。

吳衛東指,現時單身公屋輪候時間極長,惟一些資助及非資助宿舍均為短期性質,只可居住1至6個月不等,至於單身綜緩租金津貼僅得1,835元,頂多租到「無窗、多木蚤」的床位,因此根據社協去年的調查,過百名受訪者雖然一度成功上樓,但基於種種原因又流落街頭的「再露宿」次數高達4.4次。

他又指,政府將近年不斷將一些較隱蔽及有瓦遮頭的「露宿熱點」封閉,但社署數字顯示,截至本年2月底,已登記的露宿者有1,091人,較2013年激增4成,反映露宿者的住宿問題並沒有因此解決,而是不減反增,露宿者只是遷往一些更開揚的地方,更易令市民不滿投訴。

阮先生有副太陽眼鏡,是他「左執右執」配件砌成,他珍而重之。(賴俊傑攝)

就清理行動,民政事務處回應指,自2015年天橋因火警清場後,近年該處再次聚居了不少露宿者,且在橋上便溺和吸毒,衍生環境衞生和治安問題。於今年4月,該處共發現兩名露宿者死亡。 民政處及相關政府部門過去曾接獲不少市民投訴,關注上址的環境衞生、治安、交通風險等問題。市民及區議會均期望政府部門盡早妥善處理該處露宿者聚集的情況。 

該處一些露宿者近月更用竹支/金屬管搭建構築物,並堆積了不少雜物,部分更高於欄杆,有機會墮下橋底行車路和行人路。更有露宿者從橋上拋擲垃圾和針筒。根據運輸署評估,以上情況除已阻塞行人通道,露宿者的行為亦會對橋下的交通構成潛在風險。臨近風季,潛在風險將會增加。 

鑑於以上情況,民政處正統籌相關政府部門,計劃進行聯合行動,移除天橋上的構築物及雜物。地政總署按《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第6(1)條,於2018年5月11日在上址構築物張貼通知,飭令佔用人於2018年6月12日之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路政署亦已於同日在橋上張貼全面清洗告示,要求於2018年6月12日前移除橋上雜物。深水埗區議會亦已備悉有關聯合行動的安排。其後,民政處已要求兩個服務機構加強該處的服務,積極跟進天橋上露宿者的福利需要。考慮到行人天橋上露宿者的情況,聯合清理行動現訂於2018年7月12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