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城槍擊案】14年𡃁模父啟晴轟鄰居 SDU攻入兇手吞槍

撰文:彭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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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城發生槍擊案,4人受傷,一名女子涉開槍被捕。除了2014年轟動全港的啟晴邨槍擊案外,過去本港不時發生涉及改裝槍械或氣槍於街頭射擊的傷人案,有疑犯被判入獄兩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若槍手是隨機射擊,根據本港法例,違反了「侵害人身罪條例」,最高可處終身監禁。

啟晴邨槍擊案最為轟動

過去數年的槍擊案中,以2014年的啟晴邨槍擊案最為轟動,當時43歲的冷氣技工廖啟中遭51歲鄰居李德仁三槍轟斃,警員到場後,疑兇與警員發生駁火槍戰,最終飛虎隊破門入屋前,李德仁吞槍自殺身亡。警方事後在疑兇李德仁單位內撿獲相信是他用來殺人及自殺的黑星手槍及一支改裝的曲尺手槍。李德仁為𡃁模李悅彤(Liddy)的父親。

本港多發生氣槍傷人案

除了啟晴邨發生的槍擊案外,本港不時發生氣槍傷人案。今年3月頭,黃大仙采頤花園一名女子前日經過屋苑遊樂場時腳部「中槍」受傷,地面遺下BB彈,疑遭人用氣槍當活靶射擊。去年8月起至12月,將軍澳發生3宗氣槍射擊事件,1名2歲男童被BB彈擊中額頭出血。

2017年2月,一名78歲老翁途經黃大仙上邨啟善樓對開時,遭一名17歲男子用氣槍射擊受傷,老翁頸部「中彈」受傷,警方事後拘捕涉案青年。

2014年8月,何文田邨一名40歲的槍械發燒友從34樓的居所向外射擊試槍,一名83歲老翁在常樂街晨運時,遭鉛彈擊中左肩鎖骨位,射入左胸近心臟,險些射穿大動脈,送院時一度危殆,幸手術搶救後脫離生命危險。

2013年,一名男子用氣槍於天水圍天恆邨停車場天台,射傷一名9歲男童的頭皮。兩日後再射傷一名從天恆邨巴士總站落車的19歲女子左肩,女子需做手術取出射入鎖骨的鉛製子彈。男子最後被判入獄兩年。

4名人士受傷送院。(黃偉民攝)

大律師陸偉雄指,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企圖射擊、傷人或打人」,若有人試圖用槍向任何人射擊;或拉動扳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企圖用上膛槍械向任何人發射,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終身監禁。而若開槍者是有計劃地向預定目標射擊,有動機地令目標遭成嚴重身體受傷,可控告開槍人士企圖謀殺。

隍偉雄又指,若該槍械可發射任何射彈、子彈或投射物,而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的長槍型氣槍、氣槍或手槍型氣槍,開槍人士可被控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000及監禁14年。

(香港01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