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城槍擊案】疑犯聲稱開保鑣公司 保安局:不在持牌名單內

撰文:邵沛琳 彭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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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午(26日)太古城發生嚇人的槍擊案,造成兩死兩傷!報稱任職保鑣的44歲女疑犯詹心桀,涉嫌謀殺及企圖謀殺被捕,警方昨於其寓所檢獲另外3枝玩具手槍。疑犯於網上聲稱自己為「第一保鑣BodyGuard01」的保鑣,香港01向保安局查詢,當局回應指該公司並不在香港持牌保安公司名單之內。據悉,疑犯不願向警方透露手槍來源,既無保安牌又無槍牌的疑犯,到底手槍從何得來仍是警方重點調查目標。

(資料圖片)
疑兇喜歡練槍,並曾組團往海外「實彈射擊」。

保安專家:會有保鑣扮助理

對於女疑犯開設的保鑣公司是否持牌及合法,保安專家程源基(Roger)指,女疑犯的保鑣公司在業界並不出名,很少人認識該間公司及其保安人員。Roger表示據他所知,現時本港並不多相類型的保鑣公司,反而有不少顧問公司會「掛羊頭賣狗肉」,暗地提供保鑣服務,他解釋指有公司會為受保護人士聘請助理,但其實際工作卻是保鑣,「有人會走法律罅,工作同職名係有出入。」

本港沒有正規保鑣訓練

Roger續指,本港的保鑣工作並非熱門,主要是富豪、政要及明星會聘請保鑣,「或者有好紅嘅明星嚟香港,之後就會請個保鑣,不過都係單一工作嚟,一單還一單。」他稱,本港有兩間較出名的公司從事保鑣工作,並且由外國人開設,但該些保鑣未必有接受正規的保鑣訓練,而曾從事軍人及海軍陸戰隊的人員,而本港亦沒有提供相關的正統訓練。

疑犯於網上聲稱自己為「第一保鑣BodyGuard01」的保鑣。

疑犯聲稱為保鑣公司負責人 保安局:不在香港持牌保安公司名單之內

疑犯於網頁聲稱自己是「第一保鑣BodyGuard01」的保鑣及負責人之一,記者進行公司查冊,無發現有該名字的公司註冊,香港01向保安局的「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查詢,委員會回覆指,根據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備存的資料,「第一保鑣BodyGuard01」並不在香港持牌保安公司名單之內。

根據《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香港法例第460章)第11條,除已獲發保安公司牌照的公司外,任何人均不得提供、答允提供或自認正在提供任何人員在有報酬的情況下為他人擔任保安工作。

疑犯拒向警透露手槍來源 

據了解,現時香港只有三種情況下可管有槍械。多年前已有槍械及槍牌,並根據當局的要求於指定地方存放槍械的人士,警方會定期前往該類人士家中檢查相關槍械。另外,槍會亦可管有槍械,惟同樣要求於指定地方存放槍械,及警方會定期檢查相關槍械。最後,領牌的保安公司亦可配備槍械,惟使用槍械的保安必須拎有槍牌。

女疑犯曾於搜羅海外槍械網,留言稱欲買手槍,惟疑犯被捕後拒絕向警方透露涉案手槍從何得來,疑犯既無槍牌亦無保安牌,其作案時所用的槍械來自何處警方仍要進行調查。

(香港01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