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獄風雲】出境紀錄銷毀 政府覆函副本 或成救鄧龍威一線生機

撰文:陳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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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鄧龍威於2000年涉於菲律賓藏毒被捕,案件進入終極上訴階段,若鄧未能於限期內提交新證據,將極大機會維持原判。鄧龍威家人曾於2006年獲取由入境處發出丶附其出入境紀錄的信件,鄧方面交予律師後輾轉遺失。現時該封信件副本成為關鍵證據,保安局回覆議員時曾指,入境處已銷毀逾期出入境紀錄,至於覆信副本方面,現時尚待局方回應。假若特區政府在限期前能找到當年覆函的副本,或可令官司有一線生機。

鄧龍威關注組今於政總外提交請願信。(郭倩雯攝)

鄧龍威菲律賓涉毒案被判終身監禁,繼昨日24名泛民聯署信後,今日其胞兄及關注組成員在政總門外請願。菲律賓最高法院於本月3日要求鄧龍威10天內提交上訴書,並需交出新證據,現時該份入境證明成為有力的不在場證據,因菲律賓警方指作供時指,從2000年6月1日至10日開始豎視鄧龍威行蹤,並指鄧於同月12日返港,然而鄧龍威於19日才離港到馬尼拉。保安局雖指入境處已銷毀出入境紀錄,然而2006年入境處所向鄧龍威家人的覆函的副本,若特區政府仍有保留的話,或會令事件有轉機,因該份記錄是推翻菲警供的有力證據,鄧龍威胞兄等眾人正積極索取公函副本。

僅保存十年出入境紀錄

鄧龍威胞兄及其朋友曾多番向入境處索取2000年6月份的出入境紀錄,並委托立法會議員謝俊偉向保安局索取該份紀錄,然而保安局回覆時謝時指,入境處只會保存最近十年的出入境紀錄,超逾保存期限的紀錄將會在政府檔案處授權下銷毀,而當時鄧龍威所要求的出入境紀錄因超過期限已被刪除,入境處方面已無法跟進,保安局則沒有任何人士的出入境紀錄。

保安局:紀錄不再存在​

昨日(6日),24名泛民聯署信中提到,即便當局未能提供2000年的出境紀錄,入境處2006年寄給鄧龍威家屬的覆函副本亦可作證,因覆函的附近,有鄧當年的出入境紀錄資料,望特首及特區政府可盡力協助鄧。

保安局發言人指,由於鄧龍威所要求的出入境紀錄超過10年的保存期限已被刪除,不再存在,入境事務處及保安局無法提供。儘管如此,特區政府會繼續積極跟進,與當事人家人及代表律師聯絡及溝通,盡力為當事人提供一切可行協助。

涂謹申​:局方應會保存相關文件​

涂謹申今日接受電台訪問時指,估計入境處的檔案即便十多年仍會保留,相信該份公函仍存在。涂謹申回覆《香港01》記者時表示,現時仍在等待有關方面的回覆,暫未有新進展,但按正常程序當局會保存與局方相關的文件於檔案內,認為可以從檔案取得該份信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