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開槍】警FB列開槍守則 目擊女職員:唔想再提呢件事

撰文:陳蕾蕾 鄧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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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佳寶超市昨(16日)發生男子持刀斬人事件,警方制止時將男疑兇撃斃。警方今日(17日)凌晨於Facebook上列出三項開槍守則,指案中開槍警員是根據武力使用守則,「作出正確判斷」後使用槍械;另外,記者今早返回超市視察,佳寶照常營業,惟昨日受驚的女店員不欲多談事件;至於被奪去刀具的燒臘店老闆,表示當時正在工作,店內無人目賭經過,事發時亦不知道被偷去刀具,又指現時已將刀具收起,不再放於當眼位置。而事件中被斬傷50歲姓劉男經理,目前仍在醫院留醫。

警方:警員作正確判斷後開槍

昨日事件中警員向疑兇發出警告無效後,一名警員及後向其胸腹位置開槍,疑兇送院搶救後證實不治。警方今日(17日)凌晨於香港警察Facebook上發帖,指警方對警務人員使用槍械有嚴格的指引,並列出在三種情況下,警員可開槍,包括為保護任何人、拘捕任何企圖逃避警方拘捕的人,及 平息騷動或暴亂;警方又指,經初步調查,開槍的警員是根據武力使用守則,「作出正確判斷」後使用槍械。

警方表示,對警務人員使用槍械有嚴格的指引,根據《警察通例》規定,警務人員可在下述情況使用槍械:

(a) 保護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或
(b) 拘捕任何企圖逃避警方拘捕的人,而該人屬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剛犯了嚴重暴力罪行的人;或
(c) 平息騷動或暴亂。

但必須是在不能以較溫和的武力來達到其目的時,才可使用槍械。

涉事「佳寶」照常營業 女店員受驚不欲提事件
記者今早到現場視察,涉事的超市「佳寶」照常營業,不少顧客在內選購貨物,昨日一度受驚的女店員今日亦如常上班,但表示不欲提起事件,「唔想再提呢件事」。至於昨日被疑兇搶刀的燒臘店,今日亦照常開業,其老闆指已於上址開舖約五十年,事發時並不知道被取去刀具,當時員工均在工作,亦未看見疑兇取刀過程,直指「偷我地啲野,我點知」,「冇人見到」。他表示,現時已將刀具收起,不放在當眼處,認為昨日處理事件的警察「英勇」,又表示「犯案者罪有應得」。

蘇女士指,對事件表示擔心。(鄧詠中攝)

街坊:擔心殃及池魚
蘇女士指,對事件感到憂心,每朝都會到上址街市買菜,有時會到佳寶選購,但不認識涉事「佳寶」的職員,偶爾人客多較多的時候,「(職員)有時會做到忟憎」,「可能無咁好聲氣」。她又表示「擔心殃及池魚,成日都黎買餸,驚整親我地」。她指,平時該處不時會見到南亞裔人士「搞事」,附近亦有道友出沒,有時「打荷包」。

關先生指,平日不見上址有可疑人出沒,自己偶爾會到佳寶購物,有時會見佳寶經理因「高買」等事與客人爭執,會「大聲啲」、「有啲火滾」,又認為該名男經理平日態度友善。對於發事意外,他表示「唔驚,又唔係針對我地。」

CCTV揭擸刀後跑入佳寶 警告無效警員開槍
油麻地佳寶超市昨(16日)發生持刀斬人案,警方及後將男子撃斃。附近CCTV片段顯示,一名男疑人於燒臘鋪擸刀後,跑向佳寶超級市場,當時一輛衝鋒隊警車及時駛至,兩名衝鋒隊警員立即下車追捕。及後該名男子向店內的男經理揮刀,斬向其後腦,警員趕至向疑兇發出兩次警告不果,情況危急下,見疑犯欲再斬經理時,一名男警開槍一響,疑人胸腹中槍。

警方指,昨日下午約12時30分,警方在新填地街與西貢街交界巡邏期間,發現一名54歲男子持刀向北海街方向跑去,警員遂上前追截,該名男子及後進入新填地街與北海街交界「佳寶超市」,並以刀襲擊店內一名50歲男職員,警方向男子發出口頭警告後不果,當該名男子企圖以刀再襲擊男職員時,一名男警員向疑兇開了一槍。

男疑兇胸部受槍傷,昏迷被送往廣華醫院治理,於下午1時21分證實死亡;而事件中的男職員頭部受刀傷,清醒被送往廣華醫院治理。案件已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警方呼籲任何人如目睹該宗案件或有資料提供,請致電3661 8255與調查人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