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菲國製毒案】菲警一哥稱無濫權:如菲人在港犯案早被殺!

撰文:魯嘉裕 曾向銓 黃煒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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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政府近月打擊毒犯殺紅了眼,短短一個月內有逾三百名毒犯橫屍街頭。四名香港人早前於菲律賓蘇碧灣一漁船上被指涉嫌製毒被捕,但案情疑點重重,《香港01》到菲律賓採訪有關案件及審訊,今午向當日率領傳媒拍攝有關拘捕行動的菲律賓國家警察總長Ronald dela Rosa直接詢問,菲律賓警察正如何跟進有關案件。這位菲律賓「一哥」回應時直指,不會理會被捕人的說法,更反問:「如果有菲律賓人在香港犯罪,你們會即時把他殺掉,對嗎?」
被捕港人的家屬盧小姐批評,這位警察總長的回答,是試圖將菲警平日濫殺毒販的行為合理化,她反駁說:「打擊販毒全世界都咁做,但佢地(菲律賓政府)明唔明呢個世界有冤枉呢樣野嘅呢?」協助四名港人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會將有關案件的疑點,由律師交給檢察官。他並指,作為香港議員,絕對不同意「香港會把犯罪菲律賓人殺掉」的言論,認為有關說法匪異所思,「或是他眼光所限,不認識香港」。

被捕港人稱自己是受僱駛走漁船,對船上毒品毫無所知,你們將如何繼續調查?
《香港01》記者
我不會理會他們所說,案件會交由法庭裁決,如果有菲律賓人在香港犯罪,你們會即時把他殺掉,對嗎?
菲國警察總長
菲律賓警察總長Ronald dela Rosa有軍方背景,外號Bato(石頭),7月11日親自帶領傳媒,登船拘捕4名港人。(羅君豪攝)

不會理會被告所說

Ronald dela Rosa今午於菲律賓國家警察總部會見傳媒,《香港01》記者直接向他提問,指四名港人於菲律賓涉製毒案被捕一事,有指他們對藏毒及製毒一事並不知情,Ronald dela Rosa回應指,案件交由法庭裁判,他說:「我不會理會他們所說,案件會交由法庭裁決,如果有菲律賓人在香港犯罪,你們會即時把他殺掉,對嗎?」(If a Filipino commits a crime in your place in Hong Kong, you will kill him right now, right?)

稱給予機會庭上抗辯

說時,他用手指橫劃頸項,做出一個以刀割頸的手勢,然後續指「我們只是拘捕起訴、那幾位香港市民,我不知道你們的地方會如何對待毒犯。你們法律很嚴,對嗎?我們卻會給予他們一個公平的機會,在法庭上抗辯。」(”But him, your Hong Kong citizens, we just arrest them and fine case. But in your place I don't know what really you do with the people who make the drugs crime in Hong Kong. Your law is very strict right? But him, we are giving the fair chance to present themselves in court.)

我們卻會給予他們一個公平的機會,在法庭上抗辯
菲律賓國家警察總長Ronald dela Rosa
四名被捕港人上周五於法庭提訊。

今次搜毒行動中疑點重重,有被捕港人家屬指,警隊高層親自帶隊執行,警員中第一次搜船時並無發現毒品,反在記者視線範圍以外,在其中一名港人的背囊內搜出500克冰毒;警方行動亦帶同記者同行,質疑是早有預謀。

叫記者證明警沒守程序

Ronald dela Rosa稱,相信警員按正常程序執勤,又對記者說「如果你能證明他們沒有遵守程序的話,我才調查起訴他們。我們不容許任何濫權,尤其是牽涉到掃毒時,事情是非常嚴肅的,我認為警員都做好了本份。」("If you can provide me with the evidence that there are doing otherwise, I would act with my men. I would have them investigated it, and have them persecuted for any undoing. We do not let any abuses here, but once against drugs, it's very serious, I presume that they are doing their job.")

如何肯定疑犯有罪?如何確保警員沒有濫權?
香港01記者
如果你能證明他們沒有遵守程序的話,我才調查他們。
菲國警察總長
菲警一哥Ronald Dela Rosa當日作拘捕時曾拍打被捕港人的頭部。(電視截圖)

現年54歲的菲律賓警察總長Ronald dela Rosa有軍方背景,外號Bato(石頭),他就是於7月11日,親身帶隊在蘇碧灣近海截停一艘漁船的警官,他當時懷疑用作海上製毒,並拘捕4名不懂英語的港人。當時Ronald dela Rosa帶領傳媒登船,並拍打4名港人的頭,指著4人稱:「English! You talk to me properly ah. I am talking to you ah! You understand me? You want to go home or not?」從電視片段所見,其中一名被捕港人臉露驚恐的神色,其後菲警向傳媒展示4人的護照及蓋章,並指示記者拍攝四名港人的容貌,以及舉咪向他們訪問。

這位菲律賓「一哥」大力掃毒,皆因菲律賓新任總統杜特爾特(Rodrigo Duterte)上任後,以鐵腕打擊犯罪,他在就職典禮上曾表示對罪犯「殺無赦」,更針對毒販開出高額懸賞,凡能殺死毒販即有獎金,甚至有機會當上警官,而其治下,警方可於未經完整的拘捕、審訊和司法程序下,自行當場處決吸毒者和毒販,並任由傳媒拍攝屍體,過去一個月內,菲律賓境內已有近300名懷疑犯毒或吸毒被殺。《香港01》記者亦曾採訪菲警進行執勤(見報道【菲律賓直擊】警深宵殺入民居槍殺毒犯滿地血 義警私刑「處決」),期間警員在民居旁連開多槍,射殺了3名疑犯。警官稱,疑犯意圖駁火,才把他們射殺。

菲警過去一個月內大量槍殺毒犯。(資料圖片)

《香港01》記者追問Ronald dela Rosa,有關的掃毒行動,是否只有在疑犯開火下情況,警員才會開槍還擊?他表示,不會濫殺無辜,「除非警員生命受威脅,我們不容殺害沒有意圖傷害警員的人。但如果對方有武器,負隅頑固,我們不是應該射殺他們嗎?

("We are not allowed to kill a person who is not trying to kill us. Unless our lives are in danger, we have to fight. But if a suspect or the drug pusher is armed, and dangerous.....and do not surrender peacefully, we'll shoot them, don't we?")

只有在疑犯開火下情況,警員才會開槍還擊?
《香港01》記者
我們不容殺害沒有意圖傷害警員的人。
菲國警察總長
早前,記者隨菲警到另一個掃毒現場,菲警稱疑犯意圖駁火,才把他們射殺。(羅君豪攝)
涂謹申及被捕人士家屬均反駁菲警一哥的言論。(資料圖片)

港人家屬:菲警合理化濫殺毒販對於Ronald dela Rosa的說法,被捕港人的家屬盧小姐直指「無可能」,因香港沒有死刑,最高刑法亦只有終身監禁,直言兩地法律不同,不明白為何Ronald dela Rosa會認為「菲人在港犯法會被殺」,批評對方試圖合理化菲警平日濫殺毒販的行為。盧小姐指事件雖然已驚動到很多外地傳媒,但菲律賓當地的司法系統運作不透明,難以保證4名港人的最終命運,坦言:「打擊販毒全世界都咁做,但佢地(菲律賓政府)明唔明呢個世界有冤枉呢樣野嘅呢?」一直協助四名港人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會透過當地律師,將案中疑點提交檢察官,對於菲律賓「一哥」指如菲人在港犯案會被殺之說,他指,作為香港議員,絕對不同意有關言論,認為有關說法匪異所思,因香港沒有死刑,「或是他眼光所限,不認識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