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罷工】消防踢走催淚彈遭投訴 消防處:僅執行職務沒受處分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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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罷工」當日,警方與示威者在黃大仙激戰連場,期間消奉召到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戒備,一名消防員將迎面而來的催淚彈踢走,催淚彈滾向宿舍方向。有傳該名消防員事後遭上級投訴,指他站在黑衣示威者一邊,令同袍得悉後大為不滿,有人發動一人一信表揚該名消防員。消防處發言人回覆香港01澄清,相關消防員無受到內部處分,但確記有就上述事件收到投訴,會按既定機制處理。

據了解,該名消防員是駐守黃大仙消防局的消防總隊目(三柴),有消息指,投訴人是一名消防上級;而網上討論區亦有流傳,投訴人是一名警員,以個人名義投訴該消防行為不檢。有網民發動一人一信,寄信去黃大仙消防局表揚該名消防員,並提出踢走催淚彈不涉政治立場。

消防:會按既定機制處理

消防處發言人回覆香港01時表示,上述消防員當時正在執行職務,澄清並沒有受到內部處分,絕無此事。不過,發言人就確認,有就相關事件收到投訴,但一般不會透露投訴人及投訴數字,明言處方會按既定機制處理。

一名消防員日前在黃大仙戒備期間,將迎來的催淚彈踢走。資料圖片

職工會:當時同事並未戴上呼吸器

消防職工會副主席聶元風接受香港01查詢時表示,暫未收到有同事因8月5日執勤而被上級投訴消息。聶表示,據他了解,當時有催淚彈朝消防方向而來,煙冒會對同事及司機構成安全風險,而且同事並未戴上呼吸器,相信他作出現場評估後,才會將催淚彈踢去合適的位置,認為當刻即時將催淚彈移除,是保護同袍安全。 聶又指出,消防與警隊在大型事故上都會有合作,消防都會配合警隊而擺位,例如消防車停泊哪處會較為理想,但最重要是靠現場溝通,確保前線人員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