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製炸彈】旺角爆炸品案再拘六人 警:本港首宗水喉通土製炸彈

撰文:孔繁栩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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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水喉通土製炸彈案再有人被補。警方繼昨日於旺角及上水先後拘捕四人,今日再於沙田、深水埗及長沙灣等拘捕六名男子,年齡介乎17至23歲,當中兩人為學生,一人任職幼稚園教師,相信同屬一個隱蔽勇武組織成員。警方表示,涉案水喉通土製炸彈是本港有史以來首次檢獲,爆炸碎片會對近距離人士造成損害。對於有被捕人親屬表示,警方昨日在上水檢獲的硫磺是用作驅除蛇蟲鼠蟻之用,警方稱不同化學品都有可能製作成爆炸品,將會對相關化學品進行檢驗。

警方昨日(14日)在旺角利民大廈一劏房內檢獲水喉通土製炸彈,另外於上水河壩村搗破一個用作製作爆炸品的實驗室,事件中四人被捕,警方相信被捕人士屬一個較隱蔽勇武組織。

兩人為學生 一人任職幼園教師

新界北總區刑事高級警司陳天柱今日表示,警方在昨日拘捕4名隱蔽勇武組織成員後,今日在全港多個單位搜查,再拘捕該組織的6名男子,年齡17至23歲,當中兩名學生、一名幼稚園教師、一名咖啡師及兩人報稱無業,涉嫌串謀製造爆炸品,藏毒及非法集結被捕,警方亦在單位內檢獲大麻及通訊工具。

陳續指,根據情報分析,相信該勇武組織打算在大型公眾活動中使用爆炸品,襲擊警員及警方設施,意圖造成大量傷亡。陳又表示,昨日檢獲的水喉通土製炸彈,是本港開埠以來首宗,批評暴徒將爆炸品收藏民居內,對公眾安全構成極大威脅,行為極之自私,如非有警方行動阻止,後果不堪設想,重申管有或製作爆炸品,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囚20年,警方行動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補。

家屬稱硫磺驅鼠 警:不同材料都有其本身用途

陳表示,警方是根據情報發現涉案隱蔽勇武組織,相關組織並非在網上公海平台找到,部分人士涉及元旦日非法集結。對於涉案人士的家屬稱,警方檢獲的硫磺,實質是用於驅除蛇蟲鼠蟻,陳指不同材料都有其本身用途,但若集合或以其他方法製成其他材料,有可能製成爆炸品,因此警方需要檢驗相關化學品、材料及設備。

警方檢獲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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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D稱須移離單位引爆 以防起火

爆炸品處理課(EOD)警司李展超表示,本港有史以來首次發現涉案水喉通土製炸彈,於外國常見於襲擊政府設施,水喉通爆炸後會有碎片,對近距離人士造成一定損害,因此警方昨日處理爆炸品時,已作出一些保護設施,疏散大廈上下層住戶。

李續指,由於涉案單位內有雜物,若在單位內引爆有可能造成火球效應,一旦起火會影響其他住戶,因此EOD將爆炸品移到走廊引爆。至於為何不將爆炸品移到其他地方引爆,李解釋,因土製炸彈的風險及特性屬未知數,如在鬧市運輸有可能為街上人士及交通帶來風險。

事發昨晚9時許,警方在旺角通菜街108號利民大廈一劏房內,檢獲近期示威物品,包括戰術頭盔、V煞面具、懷疑避彈衣背心等,同時發現一個8吋長、重約1.5磅的水喉通土製炸彈,內藏約40克低性能炸藥,警方指,檢獲的土製炸彈需以藥引點火引爆,但於磨擦下有機會爆炸,是一個隨時可用的製成品,炸彈為密封、製作理想及有效率,引爆時可產生巨大衝擊力,形容「如用作手榴彈拋入私家車,車上人士必定全部死亡」。

警曾指涉及勇武組織

警方疏散大廈住戶後,由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即場引爆炸彈,現場一個電梯鋼板被水喉通的金屬蓋撞穿一個洞。警方拘捕三名男子,一人21歲另外兩人22歲,均為大專生,他們涉嫌參與元旦旺角一個非法集會、涉藏有爆炸品、串謀製作爆炸品、藏有毒品、藏有工可作非法用途等。

另外,警方昨晚亦荷槍實彈到上水河壩村一個單位,檢獲包括燒杯、量杯、試管、化學品及磁力攪拌機等電子設備,警方相信上址是一個用作製作爆炸品的實驗室,一名29歲報稱機械工人的男子被捕。

警方相信,被捕人士為一個較隱蔽勇武組織,亦是核心成員,行動會繼續進行,不排除會將團夥其他成員拘捕,又指警方會分析炸藥成分,了解與之前案件是否有關。警方指根據情報,相信炸彈用作攻擊警務人員或警方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