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記者被防暴警推跌受傷 有線新聞:警方來函致歉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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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8日)晚,將軍澳尚德邨悼念周梓樂活動,演變成示威衝突,有線新聞一名女記者採訪期間,突遭一名防暴警從後推跌,頭部着地受傷。警方昨午(9日)回覆查詢時,對受傷記者表示慰問,但重申傳媒應與警員保持適當距離,避免阻礙警方執法,免卻自身受傷,如有不滿可作投訴;及至昨晚,有線新聞在facebook表示,接獲警方來函致歉,而函中指涉事警員撞及記者,是「不慎撞倒」、「並非蓄意」。

有線新聞在facebook表示,接獲警方來函致歉。

昨晚11時許,有線新聞於facebook專頁透露,警察公共關係科在晚上就事件致函有線新聞致歉。根據有線新聞上載的信函可見,下款為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文中表示對該台記者受傷感到抱歉,並表示慰問;同時表示涉事警員並非蓄意撞向有關記者,只是因為現場人多混亂,涉事警員在進行驅散行動時,不慎撞倒該名記者。

警方致函有線新聞全文:

對於 貴台一名記者昨晚在將軍澳廣明苑附近警方行動期間受傷,警方感到抱歉,並向她表示慰問。

經初步了解,我們相信涉事警務人員並非蓄意撞向 貴台記者,當時現場人多混亂,該名警務人員正呃向前方進行驅散行動,其間不慎撞倒 貴台記者。

事發於昨晚接近凌晨零時,有線新聞一名身穿反光衣、戴有記者標示頭盔的女記者,於尚德邨採訪期間,遭一名防暴警員從後方以盾牌向背部推撞一下,她登時向前仆倒,頭部落地,感暈眩及耳鳴,事發發現頭部後方紅腫。

警察公共關係科昨日回覆時指,十分重視及尊重傳媒採訪的自由和權利,會於合理可行、不阻礙警方執法的情況下,便利記者採訪;但重申在場人士(包括傳媒工作者)應留意及聽從警務人員的指示,保持適當距離,既可避免阻礙警方的執法行動,亦可免卻自身受傷,如傳媒工作者因不滿而作出投訴,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會公平公正處理。

有線新聞其後對警方只作一般性回覆,表示極度遺憾,表明不能接受警方解釋,要求警方盡快主動調查事件,交代涉事警員身分,和公開交代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