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貿易公司董事 香水賄銀行職員開戶

撰文:林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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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1名貿易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以1瓶價值1,350元的香水,賄賂1名銀行職員,以協助他為其公司開立帳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告將於本周六上午被帶往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檢控1名貿易公司董事,指控他賄賂銀行職員。(資料圖片)

44歲被告陳正喜是恩斯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唯一的董事兼股東,該公司在香港註冊,他於本周四被捕,並被控1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

控罪指被告涉於今年7月12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滙豐銀行1名職員,提供1瓶價值1,350元的香水噴霧,作為協助他開設公司戶口的報酬。不過該名銀行職員立即拒絕被告要求,並向銀行管理層匯報有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