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聯警反黑工搜128個地點 拘16人包括觀塘酒樓蒙古舞者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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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一連四日(7月28日至31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分別是代號「促進行動」、「機靈行動」和「曙光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以及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風沙行動」,搜查128個目標地點,包括工業大廈、住宅單位及餐廳。行動中,共拘捕15名懷疑非法勞工及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54歲女僱主。

人員檢獲舞者表演服裝。(入境處提供)

其中在「曙光行動」,入境處調查人員於網上巡邏期間,發現觀塘一間食肆懷疑安排旅客表演舞蹈及雜技,隨即派員於7月28日展開行動,在他們於該餐廳表演時將其拘捕。被捕的非法勞工為兩男四女,均為內地訪客,年齡介乎20至25歲。網上亦流傳涉事酒樓提供蒙古舞表演的片段。

網上流傳涉事酒樓提供蒙古舞表演的片段。(Facebook Bearhung Hung)

在其餘行動中,入境處共拘捕7男2女懷疑非法勞工(27歲至55歲),其中一名女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有一名54歲女子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

行動中,共拘捕15名懷疑非法勞工及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入境處提供)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另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