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間褲袋藏150支含第一部毒藥針劑圖走私出境 38歲男判囚兩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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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於8月12日,在深圳灣管制站偵破一宗旅客走私的案件。關員當日於深圳灣管制站離境大堂截查一名38歲男旅客,經檢查後,發現他將150支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物針劑,分別收藏於腰間及褲袋,並以衣服作遮掩。該批針劑市值約8萬元。

涉案旅客昨日(9月2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進出口條例》(第60章),判監兩個月。

一名38歲男子涉在腰間及褲袋,藏有150支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物針劑,企圖走私出境,被判囚兩個月。(海關提供)

海關提醒市民,切勿攜帶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任何人在沒有有效出口許可證下出口藥劑產品及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一名38歲男子涉在腰間及褲袋,藏有150支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物針劑,企圖走私出境,被判囚兩個月。(海關提供)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