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港島東區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兩男司機扣查兩部七人車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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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今日(22日)在東區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俗稱白牌車)行動。

人員喬裝乘客,成功截獲兩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到達目的地後,拘捕兩名分別41歲及42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兩部七人車目前被扣留在鰂魚涌汽車扣留中心,以作調查及進一步檢驗。

警方扣查兩部七人車。(左朗星攝)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黃嘉穎指,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派員喬裝為乘客,於東區分別登上兩輛私家車,到達目的地後拘捕司機。(左朗星攝)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警方派員喬裝為乘客,於東區分別登上兩輛私家車,到達目的地後拘捕司機。(左朗星攝)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黃嘉穎高級督察交代案件。(左朗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