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飛泰國手提行李藏胡椒噴霧 涉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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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警區昨日(30日)接報,指機場保安人員為出境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期間,發現有一件手提行李內藏有兩枝懷疑胡椒噴霧。而該件手提行李屬於一名打算前往泰國的35歲香港男子。機場警區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將他拘捕,涉嫌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該名男子已獲淮保釋候查。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
警方發現,有部份旅客因不同原因,會攜帶違禁物品,如伸縮棍或胡椒噴霧由香港出境到外地。然而,根據香港法例,攜帶違禁物品上機(不論寄艙或手提行李)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五年,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