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印籍漢赴印度行李藏兩伸縮棍 涉違反《航空保安條例》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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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警區昨日(3日)接獲報案,指機場保安人員為出境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期間,發現有一件前往印度的寄艙行李內藏兩枝懷疑伸縮棍的違禁武器。機場警區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涉嫌違反《航空保安條例》拘捕該名28歲印度籍男子行李持有人。他已獲淮保釋候查,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

28歲印度籍本地男子因寄艙行李內毋藏兩枝懷疑伸縮棍的違禁武器被捕。(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警方發現,有部份旅客因不同原因,會攜帶違禁物品,如伸縮棍、鐵蓮花、彈簧刀、子彈殼或胡椒噴霧由香港出境到外地。然而,根據香港法例,攜帶違禁物品上機(不論寄艙或手提行李)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五年,切勿以身試法。

28歲印度籍本地男子涉嫌違反《航空保安條例》被捕。(資料圖片/鄭子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