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相關3公司成受禁組織 警封將軍澳廠房大樓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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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24日)公布,已將《蘋果日報》相關3間公司公司登記冊中剔除,同日刊憲公告,該3間公司即告解散,並已成為「受禁組織」。今日下午,警方封鎖《蘋果日報》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廠房大樓。

現場所見,大批機動部隊警員抵達位於駿盈街的《蘋果日報》廠房,在閘口拉起封鎖線,並派員在外圍看守;另有探員進入廠房內。至下午約3時半,警方收隊離去。《香港01》正就事件向警方查詢。

2026年3月25日,警方封鎖位於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的《蘋果日報》廠房大樓。(馬耀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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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日(24日)根據《香港國安法》及《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2026年3月25日,警方封鎖位於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的《蘋果日報》廠房大樓。(馬耀文攝)

政府發言人表示,公司註冊處處長已將《蘋果日報》相關3間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同日刊憲公告,該3間公司即告解散,並已成為「受禁組織」。任何人從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62至65條所訂明的行為,即屬犯罪,包括:以受禁組織的幹事或成員身份行事;向受禁組織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等,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