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官員指犯法命赴港買金粒 海外7內地生失$700萬 警拘3男緝兩人

撰文:陳傲淇 梁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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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偵破專針對海外留學內地生騙案,騙徒會假扮官員,訛稱身在海外的受害人犯刑事案件,指示其赴港到本地金舖,多次小額地購買金粒,交予騙徒作保證金。騙徒得手後,會將金粒熔煉成金磚,或套現為現金或虛擬貨幣。7宗案件損失共約700萬元,最大一宗損失達160萬元。

案件引起區內的金舖懷疑,及時向警方舉報揭發事件。警方翻查天眼,偵破其中4宗案件,起回500萬元贓款,並拘捕3名負責接贓的男子,正通緝兩名假扮官員的在逃者。

警方瓦解一個專門針對海外留學生的假冒官員電話詐騙集團,偵破4宗案件,起回500萬元贓物。(梁偉權攝)

7宗案件最大一宗損失160萬 指示受害學生赴港買黃金證清白

自今年開始,旺角警區陸續接獲7宗同類型假冒官員電話詐騙舉報,受害人均為到海外升學的內地留學生。騙徒假扮內地公安致電他們,聲稱他們涉及洗黑錢等嚴重刑事案件,要夠受害人配合調查,赴港到珠寶店購買金粒,交予其他詐騙集團成員作保證金以示清白。騙徒隨即會將金粒套現變現金或虛擬貨幣。據悉,騙徒會收集金粒再熔煉成金磚,方便儲存。

7宗案件共涉款約700萬元,最大一宗損失個案達160萬元。據悉,受害人分別在英國及澳洲留學,騙徒與受害人聯絡期間,會指示受害人與家人斷絕聯絡,或謊稱需要學費以向家人索錢,待受害人回到海外才驚覺被騙,透過網上電子報案揭發事件。

騙徒致電身在海外的內地留學生,假扮內地公安,聲稱對方涉及洗黑錢等嚴重刑事案件,要求受害人配合調查,赴港到珠寶店購買金粒作保證金以示清白。(警方提供)

騙徒指示留學生「小數目高頻率」買金以逃避登記 警拘3人起回500萬

旺角刑事部總督察陳孟豪表示,騙徒會指示受害人,以小數目但高頻率形式購買金粒,以減低被懷疑的風險。騙徒為拖延被揭發,與受害人交收黃金後,會繼續和受害人保持聯絡,博取他們的信任,從而令自己有更多的時間去處理贓物,將贓物變賣成現金或者是加密貨幣。

警方調查期間利用銳眼計劃、坊間的閉路電視及分析大量資料,鎖定疑犯,拘捕3名負責接贓的中國籍男子(25至37歲),涉嫌4宗「串謀詐騙」 和「處理犯罪得益」罪。警方亦在其工作地點起回約500萬元的贓物。案件仍在調查中,有假扮官員的人在逃,警方已發出兩張通緝令,相信未來有進一步拘捕行動。至於買賣貴金屬的相關條例,警方會適時與其他有關部門聯絡。

據悉,騙徒會收集金粒再熔煉成金磚,方便儲存。(梁偉權攝)

案件有賴金舖及時舉報 提醒業界遇慌張留學生買金應留神

旺角警區情報組高級督察梅碧心表示,案件因金舖及時舉報,才能在騙徒嘗試拖延及銷毀證據時及早介入,識別潛在受害人,減低其損失。就該類型的留學生騙案 ,警方已向業界發出防騙指引,如金舖的客戶是年輕內地旅客,買金時神情慌張,不斷四處張望,要不停通電話,甚至用視像通話,職員可以嘗試問他買金目的;他們常會分多次、少量地購買金粒,每次金額不多於12萬元,以免登記名字。遇到上述的情況前線人員,可報警或透過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求助。

警方表示,是次能及早識別受害人,爭取寶貴的調查時間,有賴區內金舖、連鎖珠寶店及酒店前線職員高度警覺,形成可靠的安全網,亦有賴西九龍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旺角警區警民關係組長期建立的情報機制、西九龍社群先鋒計劃,前線的職員可透過即時熱線與情報單位通報。

警方亦透過中國內地本地留學生群組,即俗稱「港漂」學生,傳遞防騙的訊息。(警方提供)

警提醒:執法人員絕不會要求繳交保證金 金舖不要接收來歷不明黃金

警方亦透過本地的中國內地留學生群組,即俗稱「港漂」學生,傳遞防騙訊息,希望他們可以分享給海外留學的朋輩,提高防騙意識;亦透過內地與香港協作機制,與中國內地和其他境外的執法部門保持聯絡,交換情報 。

重案組高級督察袁栢瑩提醒,所有金舖、金工場等等的貴金屬交易商,不要接收來歷不明的黃金或其他貴金屬,並應及時報告可疑交易,通知警方與聯合財富情報組聯絡;公眾需提防毋須學歷高回報賺快錢的廣告,以免被防騙集團利用誤墮法網。

警方呼籲海外留學生及家長,任何執法人員,絕對不會透過電話,要求以任何的形式購買黃金、轉數或去繳交保證金。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處理贓物罪則可以被判監禁14年。

警方旺角警區情報組高級督察梅碧心(左)、刑事部總督察陳孟豪(中)、重案組高級督察袁栢瑩(右)交代案件。(梁偉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