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中一生拍製炸藥片放上網遭舉報 涉嫌企圖製造炸藥被捕
警方拘捕一名12歲男童涉嫌企圖製造炸藥。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署理總督察蔡定光及跨部門反恐專責組署理警司利子津,今日(5日)下午4時見傳媒交代案情,指該名男童就讀中一,涉在社交平台上載影片,稱自己進行實驗及已成功製作出炸藥。據了解,男童於Instagram限時動態上載相關片段,其帳號為公開,只有少量粉絲,現時片段已經下架。
蔡定光稱,警方昨日(4日)接獲公眾舉報後,同日於將軍澳區,以涉嫌「企圖製造炸藥」拘捕該名男童,他仍被扣查。警方相信案件在5月3日發生,指案發地點在一處公眾休憩處及緩跑處附近的橋底,男童在「實驗」期間亦沒有穿戴任何防護裝備,斥男童的行為漠視自己及他人的安全,一旦「實驗」失控,後果不堪設想。警方會調查是否有其他人涉案或教唆被捕男童犯案。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署理總督察蔡定光表示,昨日,警方接獲公眾舉報,指有人在社交媒體平台上公開發布進行化學實驗的片段。片中人公然聲稱正在製作炸彈,並暗示已成功製成炸藥。警方對此高度重視,隨即交由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二隊接手。經深入調查後,警方於同日迅速破案,在將軍澳區以「企圖製造炸藥罪」拘捕一名就讀中一的12歲男童。
被捕男童進行化學實驗的地點位於一個橋底。蔡指,該處雖然偏僻,但緊鄰公眾休憩處及緩跑徑,慶幸是次事件未造成傷亡或財物損失。然而,若實驗過程失控,後果將不堪設想。警方又斥責,男童在完全沒有穿着任何防護衣物的情況下,於公眾地方漠視自身及他人安全進行實驗。蔡定光續指,男童亦在網上發布相片,相中的白色粉末為已製成的「炸藥」。
蔡定光強調,製造炸藥不論成功與否,抑或數量多少、威力大小,都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55條,任何人製造爆炸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14年監禁;而根據該條例第54條,任何人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20年監禁。
警方重申,互聯網世界並不是一個無法可依的法外之地,警方無論在線上網上巡邏或線下實體巡邏,都會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以及公眾秩序,不會容許任何人破壞社會安全 。
跨部門反恐專責組署理警司利子津稱,警方近期留意到自我激化在全球有年輕化趨勢。他指,任何地方或背景的青年都有機會受到極端思想影響,甚至進行涉恐涉暴的行為,而在防範自我激化的工作上,家長與老師的角色都非常重要。
他呼籲市民若察覺身邊人的思想或行為,有趨向極端的跡象,請及早主動尋求專業協助,甚至果斷舉報。及早識別、及早介入是對受極端思想影響人士最好的保護,尤其是青少年或學生,可以透過不同部門或機構的支援,協助他們遠離極端行為,建立正確價值觀。
利子津續指,跨部門反恐專責組正積極加強對本地青少年激化問題的預防工作,力求防範於未然。自去年3月起,專責組已聯同醫院管理局、教育局、社會福利署及其他社福機構,為從事青少年或教育工作的專業人士,包括社工、心理學家、醫護人員及教職員等,舉辦專題工作坊,旨在提升他們識別潛在極端思想及高危行為的能力。相關公眾教育項目在業界內獲得了非常正面的迴響。
警方稱,明白一般市民未必能輕易辨別可疑人物或活動是否涉及恐怖主義,呼籲市民大眾提高警覺,留意身邊的人、物或異常事件,秉持「見疑即報」的原則,讓警方能及時介入並展開進一步調查。
為鼓勵市民提供涉恐涉暴的罪案消息,跨部門反恐專責組於2022年開設了「反恐舉報熱線」 63-666-999。市民除可透過簡訊或微信帳號舉報外,亦可利用微信「安全社區小程式」或反恐專責組官方網站提供有用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