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車禍|駕車斑馬線撞斃10歲童 電腦工程師涉過失殺人移送法辦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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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昨晚(27日)發生奪命車禍,一輛七人車駛至青洲大馬路斑馬線時,疑未減速讓路,撞到一名10歲男童,男童被送往鏡湖醫院後不治。意外令不少市民痛心,今早現場出現「花海」及零食悼念。

據澳門傳媒報道,澳門治安警昨日已以涉嫌「過失殺人」罪,拘捕涉事姓周(40歲)七人車司機,並扣押肇事車輛,今早已移交檢察院偵辦。據了解,周男為澳門永久居民,任職電腦工程師;其酒精測試結果證實為零度,報稱事發時留意不到有行人過路。

車禍後,救援人員趕抵現場男童急救處理。(網上圖片)

車禍發生於昨晚8時18分,一輛七人車在青洲大馬路、近北區警司處對開斑馬線,撞到一名10歲男童;男童被送往鏡湖醫院搶救後,昨晚8時42分證實不治;經初步調查,涉案司機在行經斑馬線前未有減速,現場未發現煞車痕跡,司機報稱當時沒有留意有行人橫過馬路。

今早多名熱心市民及街坊,紛紛自發到現場獻花悼念,行人路上一字排開擺放了多束鮮花,有人亦特意帶來零食、餅乾、紙包飲品等零食及毛公仔,擺放在「花海」之中悼念。

救援人員將送往鏡湖醫院搶救,惜最終不治。(澳廣視片段截圖)

澳門治安警察局對男童不幸離世深感痛心,向家屬致以最深切哀悼與慰問;並指警方將加強交通執法,針對不禮讓行人、超速等行為加強監控,並在青洲大馬路等事故多發地點加強巡查。同時會聯同教青局、交通事務局優化學校周邊交通設施,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

根據澳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條及第103條,駕駛者駛經斑馬線時必須減速,必要時停車讓行人優先通過。一般違例將罰款600至2,500澳門元;累犯最高罰款5,000元及禁止駕駛6個月。若造成人身傷亡,須負刑事責任,面臨徒刑處分。

救援人員趕抵現場為男童急救,惜最終事與願違。(澳廣視片段截圖)
事後澳門治安警在場調查。(澳廣視片段截圖)
今早(28日)有多名熱心市民及街坊紛紛自發到青洲大馬路現場獻花悼念。(Jerei Lei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