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城巴椅間插𠝹刀|14歲少年與同學爭執遺下𠝹刀 涉兩罪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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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27日)一名男子乘搭城巴路線37A至金鐘時,發現上層兩張座椅之間,插有一把刀片凸出的𠝹刀,其手部被刺中,幸無受傷。警員檢獲一把長約13厘米的𠝹刀,發現約1厘米長的刀片被推出。

警方昨午(28日)拘捕一名涉案的14歲少年,他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企圖傷人」,獲准保釋候查。警方今午(29日)交代案情時指,涉案少年登車後,與同學爭執並亮出𠝹刀,惟落車時遺下𠝹刀,直至報案人上車後揭發。

灣仔警區重案組督察李昕翰交代案情。(黃偉民攝)

灣仔警區重案組督察李昕翰稱,5月27日下午,一名男乘客搭乘巴士從灣仔駛往金鐘期間,在所坐的巴士座位罅縫發現一把銀色𠝹刀,刀片推出。人員到場檢獲一把13厘米長,發現約1厘米刀片被推出。

人員翻查巴士閉路電視片段後,鎖定涉案少年,並發現他在港島南區登車,坐在上層後排位置,期間因瑣碎事情與同學爭執,並亮出𠝹刀指向他們。該名少年其後在灣仔區落車,遺下𠝹刀,直至報案人上車後坐於同一座位,揭發事件。

灣仔警區重案組督察李昕翰交代案情。(黃偉民攝)

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一隊深入調查後,昨午在香港仔區拘捕涉案少年,他已獲准保釋候查,6月下旬報到。據了解,涉案少年就讀南區一間中學,𠝹刀在文具店購買。李昕翰強調,今次為個別單一事件,並不涉及團夥。

警方呼籲,任何人作為公共交通工具使用者,應尊重其他使用者的權利。若因為某些行為對其他人做成實際身體傷害,情況可以非常嚴重,亦會干犯香港法例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傷人罪,最高可以被判監禁3年。各位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5月27日情況↓

涉案𠝹刀原插在巴士上層後排兩座椅之間(圓圈位置)。(梁偉權攝)
一把刀片凸出的𠝹刀插在城巴上層後排兩座椅之間。(乘客張先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