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觀塘搗非法賭博洗黑錢中心 檢獲兼凍結逾$70萬犯罪得益拘12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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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自7月起展開「戈壁」、「風盾」及雷霆行動,以打擊外圍賭博及有組織犯罪集團的非法活動,堵截犯罪分子的收入來源。當中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鎖定一個專為非法賭博網站洗黑錢的犯罪團夥,並於前日(15日)和昨日(16日)展開一個代號「瞬馭」的情報主導行動,成功偵破該犯罪集團位於觀塘的一個處理賭博網站得益和洗黑錢中心,總共拘捕12人,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拘捕涉案男子。(警方提供)

被捕人分別是10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4歲至58歲,涉及的罪行包括「收受賭注」、「向收受賭注者下注」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當中4男2女分別為該犯罪集團的骨幹成員、相關洗黑錢中心的管理員或職員。其餘6名被捕男子為收受賭注的傀儡戶口持有人及網站賭客。

警方拘捕涉案男子。(警方提供)

警方共檢獲超過40萬元現金的懷疑犯罪得益和7台電腦,同時成功凍結一名集團主腦的虛擬貨幣錢包內總值33萬元的虛擬貨幣懷疑犯罪得益。

警方共檢獲超過40萬元現金的懷疑犯罪得益和7台電腦,同時成功凍結一名集團主腦的虛擬貨幣錢包內總值33萬元的虛擬貨幣懷疑犯罪得益。(警方提供)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向收受賭注者投注即屬違法,首次被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任何人如非法收受賭注,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即使賭博網站不在香港,如果市民在香港參與相關網站運作,亦可能干犯相關《賭博條例》。警方呼籲巿民,切勿參與任何非法賭博及洗黑錢活動。

警方檢獲銀行卡等證物。(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