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洲抵港內地婦走私$5900香煙被捕 判囚10星期罰款$2000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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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於昨日(7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68歲抵港內地女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1,1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5,900元,應課稅值約3,9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被捕女子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0星期及罰款2,000元。

海關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68歲抵港內地女旅客,並在其㩦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1,181支未完稅香煙。(海關提供)

海關歡迎判刑,指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