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男停牌駕駛無報到遭通緝再揸車 警觀塘截停拘捕 案件提堂
警方表示,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今日(3日)在區內展開代號為「耀角」的打擊停牌期間駕駛行動。警員根據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於觀塘區鎖定一輛目標私家車,並將其截停。警員以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拘捕一名53歲姓楊本地男司機,他同時亦被發現為一名被通緝人士。
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暫控一項「停牌期間駕駛」罪及一項「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案件將於明日(4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據了解,被捕男子早前涉嫌另一宗停牌期間駕駛案件,雖然獲准保釋,但沒有報到,因而遭到通緝。
警方重申,「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均屬嚴重交通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萬元、監禁12個月,以及停牌12個月。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相關罪行,並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