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反詐騙及洗黑錢行動破81宗案 拘116人最細17歲 涉款約$1.9億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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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西九龍總區及其轄下分區刑事部,於9月14至24日在區內展開代號「火痕」的打擊詐騙及洗黑錢行動,於全港多區共拘捕116人,年齡介乎17至77歲。

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與81宗詐騙案件有關,當中包括網上購物、投資、求職及電話騙案等,涉款共約1.9億元。被捕人大部分懷疑為傀儡戶口持有人。

西九龍總區打擊詐騙及洗黑錢行動,於全港多區共拘捕116人。(資料圖片)

被捕人士包括1名非華裔男子、1非華裔女子、1名外籍女子、13名內地男子、1名內地女子、66名本地男子及33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17至77歲,分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

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十年。洗黑錢亦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而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第25條,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為加強打擊利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警方會對檢控傀儡戶口持有人洗黑錢罪時向律政司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市民如有任何懷疑,可致電警方24小時「防騙易」熱線18222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