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疑掟煙頭男避食環截查衝出馬路逃走 警查天眼菁田邨拘47歲漢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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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9日)網上今日流傳一段影片,顯示一名黑衣男子在屯門 NOVO LAND 對開,遇食環署人員截查時,突然衝出馬路逃跑。食環署人員一度追出大聲喝令停步,但最終男子成功逃脫。

警方表示,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留意到網上流傳一段短片後,今日(19日)於屯門菁田邨拘捕該名47歲男子,涉嫌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他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跟進。

黑衣男突然衝出馬路逃走,食環署人員尾隨喝止。(網片截圖)

警方留意到網上流傳一段短片,顯示食環署人員昨日(18日)於屯門欣寶路8號一商場對開執行職務期間,懷疑一名男子表現不合作,涉嫌阻礙人員執法。該名男子其後逃去。

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人員其後接獲食環署人員報案,並經進一步調查及翻查「銳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片段,今日下午 5時30分於屯門菁田邨拘捕該名47歲本地男子,涉嫌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他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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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早前回覆《香港01》指,昨日(18日)上午,食環署一名高級管工於屯門欣寶路一帶執勤時,發現一名男子隨地拋棄煙蒂,涉嫌違反《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遂擬向涉案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期間,該名男子拒絕合作並逃離現場。食環署會就事件尋求警方協助,以完成調查及執法工作。

將煙頭隨地拋棄、或掟煙頭落地等行為,屬於亂拋垃圾,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會被定額罰款港幣3,000元。

至於阻礙公職人員執法,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23條「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或其他依法執行公務的人」,最高可處罰款港幣1,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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