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立場新聞|回歸後傳媒首涉煽動罪 蘋果、立場13人被加控及拘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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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9日)清晨6時許,警方國安處展開行動,拘捕《立場新聞》3男3女現任或前任高層,被捕人士包括《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前董事周達智、吳靄儀、方敏生、何韻詩,而《立場新聞》副採訪主任陳朗昇則協助調查。另外消息稱,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今日亦於大欖懲教所被捕。這是律政司及警方一連兩日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加控前《蘋果日報》及拘捕《立場新聞》高層,是回歸以來首次有傳媒機構因煽動性質的罪行被檢控及拘捕。而港英政府則在1952年及六七暴動期間,曾以煽動罪檢控多份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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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警方國安處以法院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1發出的手令,搜查《立場新聞》位於觀塘的辦公室,而搜查令包括授權警方搜查及檢取新聞材料的權力。政府新聞處表示,《立場新聞》6名高層及前高層,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第10條是上世紀30年代所訂立,當時香港仍為英國殖民地。1952年,《大公報》在「三一事件」期間,曾轉載《人民日報》的文章抗議港英政府的行動,被港英政府指刊登煽動性文字,被停刊12天。

而近年警方及律政司曾以發佈煽動刊物罪拘捕及控告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幹事,主要是民間組織及工會。惟近日政府以發布煽動刊物罪針對《蘋果日報》及《立場新聞》等傳媒機構,計及昨日《蘋果日報》前高層7人及今日《立場新聞》6人,兩日內共有13名傳媒機構的人員涉發佈煽動刊物罪被控及被捕(陳沛敏昨因《蘋果日報》一案被加控,今再涉於《立場新聞》撰文被捕),亦是回歸後首次有傳媒機構涉及煽動性質的罪行而被檢控及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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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8日)律政司已加控黎智英與前《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羅偉光、陳沛敏、林文宗、馮偉光及楊清奇共7人一項發布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及其他人,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的憎恨或藐視、或激起對上述兩者離叛,及激起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及引發香港居民間的不滿及離叛,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六七暴動期間,港英政府曾查封《田豐日報》、《香港夜報》和《新午報》等3份左派報章。

除上述1952年的《大公報》案件,六七暴動期間,港英政府亦曾查封《田豐日報》、《香港夜報》和《新午報》等3份左派報章。不過,當年港英政府是引用《緊急法》,頒佈多條緊急法律擴大警權,容讓警察逮捕、搜查、封閉場所、檢控工作更為迅速。而緊急法律中包括「防止煽動性言論」及「防止煽動性標語」等。翻查資料,當時《田豐日報》因報章標題被控「刊登煽動性文字」;《香港夜報》亦因短評禁題被控「刊登虛假消息」;而《新午報》的社論則涉及「刊登文字圖引起警隊不滿」。但六七暴動後,港英政府再沒有以煽動性質的罪行檢控傳媒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