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油尖區掃黃 拘10內地女及2泰籍變性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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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17日)凌晨零時在區內展開行動代號「烽火」的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拘捕10名內地女子及2名泰籍男子,年齡介乎20至36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非法入境」及「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被捕人稍後將交由入境事務處跟進。據了解,兩名被捕泰籍男子為變性人。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警方拘捕10名內地女及2名泰籍變性人。(警方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