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下4項本港原產商品 7月起實施零關稅!
根據《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及其補充協議的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新完成原產地標準磋商的4項香港原產商品,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零關稅。
4項香港原產商品包括:用其他方法製作或保存的菠蘿、含有維生素或稅目29.36所列產品、鈦粉末及液壓馬達。
根據《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及其補充協議的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新完成原產地標準磋商的4項香港原產商品,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零關稅。
4項香港原產商品包括:用其他方法製作或保存的菠蘿、含有維生素或稅目29.36所列產品、鈦粉末及液壓馬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