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和提出私有化翌日 胡應湘岳父沽4萬股套現過百萬 證監將調查

撰文:陳嘉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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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和實業(0054)發公告稱,證監會將就公司主席胡應湘岳父郭子華,於合和提出私有化計劃翌日沽售其股份之情況展開調查,以評估是否抵觸收購守則規則21.2及22。

郭子華私有化後共沽11萬股

於去年12月5日,集團主席胡應湘連同其一致行動方提出以每股38.8元將公司私有化,被視為非財團要約人一致行動方的郭子華,於聯合公告內披露,當時其持股102.16萬股,約佔0.12%股權。

公司於今年2月18日發出內公告稱,近日獲悉於聯合公告發出日,郭子華對合和持股量為95.1萬股,並於私有化計劃提出的翌日(去年12月6日),於場內以每股34至34.2元沽出4萬股,套現約136萬元。但截至前日(2月18日)收市,郭子華最新持股為約91.16萬股,佔約0.1%股權。

證監將就此事調查 

證監會將就此事進行調查,以評估是否存在涉及收購守則規則21.2 及規則22之事宜。其中守則21.2條訂明,要約期內要約方一致行動人士一般禁止以低於要約價出售股份,除非交易前知會證監會並獲批准,以及在交易24小時前通知公眾,同時售股股東亦不得再購入相關股份。規則22則規範在要約期內要約人本身及委託客戶進行的交易,均須按證監會的要求公開披露交易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