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擬規定內地樓盤標示實用面積 分析料不會影響樓價

撰文:鄺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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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早前發布《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當中提到「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即本港使用的實用面積)進行交易」,是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

距離新政出台還很遙遠

據內媒《澎湃新聞》報道,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樓盤標示實用面積對買家的買樓成本基本無影響,而上述文件只是徵求意見稿,距離新政出台還很遙遠。

上海中原地產市場分析師盧文曦指出,對買家來說,只是計價方式有所改變,對樓價並不會產生太大影響。不過,新規出台可能影響內地原先的房屋每平方米限價措施,各地監管部門需要嚴防房地產商在轉換建築面積與實用面積時,變相加價的行為。

本港2013年已使用實用面積計算呎價

內地一直使用公攤面積(建築面積)來計算單位的呎價,本港在2013年規定,發展商須就一手住宅物業提供按統一定義計算的實用面積,以及按實用面積計算呎價。地產代理在處理二手住宅物業買賣或租賃時,必須向客戶提供該等物業的實用面積,呎價必須按實用面積計算。

實用面積是由建築面積扣除該單位所分攤的公用面積,包括會所、電梯大堂及天台等,故若使用建築面積,難以讓準買家比較住宅物業的面積和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