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主席黃友嘉獲續任2年 任期至2021年3月

撰文:文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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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再度委任黃友嘉為積金局主席及非執行董事,任期為期2年,由3月17日起,至2021年3月16日為止。

政府同時宣布,委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主席林振昇為積金局非執行董事,並再度委任8位現任非執行董事,包括陳鑑林、關百豪、劉麥嘉軒、石禮謙、黃傑龍教授、黃國及兩名官守非執行董事,任期同為2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指,黃友嘉領導積金局推行多項改革措施,令強積金制度更為完善,包括引入收費管控的預設投資策略,及籌備設立「積金易」中央平台,期望黃友嘉繼續帶領積金局進行「積金易」的工作,並推行其他改革建議。

此外,政府委任于健安及李詠民加入成為諮詢委員會成員,並再度委任6位現任諮詢委員會成員,包括蔡加讚、周婉儀、梁繼昌、潘佩璆、蔡永忠及黃子遜,任期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