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人行要求內地銀行截至9月底LPR應用佔比不少於30%

撰文:鄺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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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在8月20日起實施新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oan Prime Rate,LPR)形成機制,據《證券時報》引述消息指,人行近日制定了對銀行新發放貸款應用LPR情況的具體要求,要求全國性銀行截至9月底LPR應用佔比不少於30%。

報道表示,人行要求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貸款中,應用LPR做為定價基準的比例不少於30%;截至12月底,上述佔比要不少於50%;截至明年3月底,上述佔比不少於80% 。

另外,人行並將貸款利率競爭行為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所有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通過協同設定貸款利率隱性下限,否則在MPA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不過,考慮到地方中小銀行定價能力有待提高,上述要求初期不針對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信合作組織、村鎮銀行等地方法人中小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