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准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設債轉股投資計劃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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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公布,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可接受投資者委托,設立債轉股投資計劃並擔任管理人,對受托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及管理。

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可以依法申請登記成為債轉股公司股東,投資計劃應當主要投資於市場化債轉股資產。

金融公司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債轉股投資計劃時,應透過非公開方式進行,以及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投資者需要滿足多項條件,包括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下同),或者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800萬元,或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於60萬元,最近1年末淨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的法人單位。個人投資者可以參與認購債轉股投資計劃,卻不可以投資在銀行的不良債權。

債轉股投資計劃可以投資單筆市場化債轉股資產,亦可以採用資產組合方式進行投資;在資產組合投資中,市場化債轉股資產原則上不低於債轉股投資計劃淨資產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