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天合化工及其CEO遭證監會入稟 向公司股東回水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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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3月起停牌的天合化工(1619)及其首席執行官魏宣,遭證監會入稟向股東回水。據《彭博》報道,證監會已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向股東回水,以支付任何潛在損失之餘,同時要求委任管理人,跟進天合及魏宣以討回資產,用作支付股東的程序。

報道並無具體指出證監會要求天合復原交易,及向股東回水的金額。

天合從事潤滑油添加劑及特種氟化物業務,在2014年6月上市,涉資資金為35.2億元,當時包括瑞銀﹑美國銀行及摩根士丹利出任聯合保薦人。可是上市未滿3個月,即遭匿名分析發表報告狙擊,直指該公司涉嫌為中國森林以來,最大的賬目造假案,又指天合屬一文不值。

該公司於2015年3月以待刊發業績為由,申請股份暫停買賣至今。

3年前遭證監會勒令停牌

在2017年5月,天合發出公告,指出證監會根據證券條例第8.1條勒令停牌。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8.1條,若證監會認為公司通告﹑招股章程或其他文件存在虛假﹑不完整或具誤導資料,為維護投資大眾利益,可指示公司暫停交易。

天合近期亦發出公告,指出正就港交所(0388)的除牌決定尋求覆核,覆核聆訊原訂於5月15日進行,惟至今年未有進一步公布。

證監會去年3月,指3名保薦人在安排天合上市前未有做好盡職審查,遭到證監會罰款逾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