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扶貧小額信貸還款期限可延至明年3月底

撰文:韋穎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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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保監、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扶貧辦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扶貧小額信貸有關政策的通知》,對扶貧提出六項舉措,包括有增加信貸支援對象、續貸、延遲還款期等,並強調繼續全面脫貧工作,要「攻堅目標」。

第一、進一步堅持扶貧小額信貸政策,明確在脫貧攻堅期內(今年12月底前),簽訂扶貧小額信貸合同,在合同期限內各項政策保持不變。

第二、進一步擴大扶貧小額信貸支援對象,將返貧監測物件中具備產業發展條件和有勞動能力的邊緣人口,納入扶貧小額信貸支援範圍內。

第三、進一步延長貧困戶扶貧小額信貸還款期限,對於今年1月後到期、又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出現還款困難的貧困戶,在延長還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基礎上,將還款期限進一步延長至明年3月底。

第四、進一步滿足扶貧小額信貸需求,堅持以鄉鎮為單位不斷完善扶貧小額信貸主責任銀行機制,實行名單制管理,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要應貸盡貸。

明確做好風險補償啟動條件及流程

第五、進一步做好扶貧小額信貸風險防控工作,持續完善風險補償機制,明確風險補償啟動條件及流程。

第六、進一步加強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及協調各級銀行保險監管部門、財政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扶貧部門。

銀保監表示,下一步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抓好《通知》的貫徹落實工作,充分發揮扶貧小額信貸作用,努力克服疫情影響,切實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為如期全面完成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