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退回」機制加強懲戒 放寬WVR後仍高於主板上市要求

撰文:黃文琪
出版:更新:

港交所(0388)旗下聯交所公布上市機制競爭力檢討第一階段建議,包括放寬「同股不同權」(WVR)上市申請門檻、建議所有上市申請人可以保密形式申請上市,以及便利海外上市發行人來港上市等。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隨著市場生態轉變,海外交易所已優化制度,港交所亦適時檢視及優化制度,以保持競爭力。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港交所適時檢視及優化制度,以保持競爭力。(港交所提供)

對於是次建議放寬同股不同權(WVR)及第二上市門檻,伍潔鏇強調,並非降低上市公司質量要求,交易所設有額外保障投資者的措施,下調後,其門檻仍高於主板上市的最低要求,而且市值達到400億元或以上的WVR公司才可以將投票權比例提高至20比1。截至去年年底,WVR公司數量只佔1.2%,亦有遵守額外投資者保障要求。

至於建議容許所有公司可用保密形式申請上市,伍潔鏇表示,海外主要交易所上市制度都有同類做法,港交所希望做到一視同仁。同時,交易所亦有強化退回上市申請機制,增加透明度,不只公布保薦人,亦會披露律師及審計師名單,加強懲戒效應,變相提高上市申請文件質量。

此外,是次建議優化「創新產業」認定,上市科政策及秘書服務高級副總裁李婉愉表示,並非擴大「創新產業」認定範圍,而是令創新公司定義更清晰,即科技創新和業務模式創新,加入量化標準,降低主觀判斷風險。

下一步將優化上市公司持續監管制度

被問及是否會影響上市公司質素,伍潔鏇表示,上市公司質量是香港吸引全球投資者的底氣,交易所推行上市改革,令上市制度更多元化,同時保障市場質量。交易所絕不容許文件不齊、低質量公司上市,若有不合規、不達標的上市文件,港交所與證監會有權停止審批。

她指出,今次諮詢建議廣泛,亦聽到很多東南亞公司有意來港上市,希望有關建議可便利這些公司。目前第一階段檢討集中於IPO、第二上市,下一階段著眼於優化已上市公司的持續監管。交易所仍在研究,將適時公布第二階段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