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個人房貸延期至40年 建行已開放存量客戶申請

撰文:格隆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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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發布相關房地產信貸管理新規,將個人住房貸款期限由最長30年延長至最長不超過40年,具體期限由購房人與商業銀行協商確定。

據內媒報道,建設銀行8月30日已開始落實相關政策。建行客服人員表示,客戶可以向銀行申請延長貸款期限,銀行將根據申請延長期限的具體原因、還款來源以及後續還款安排等因素綜合評估,合理確定可延長的具體年限。

按照建行目前執行口徑,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且原貸款期限與延長期限合計不超過40年。例如,若客戶原貸款期限為30年,最多可申請延長10年;若原貸款期限為10年,最多可延長5年。建行客服人員表示,該行自政策發布之日起(2026年8月28日)開始執行最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