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擬鬆主要交易門檻 惟專家批撤分拆上市配額如「自打嘴巴」
港交所(0388)刊發第二階段上市競爭力檢討諮詢文件,大幅放寬「主要交易」門檻至50%或以上,並將分拆上市暫止期由三年縮短至一年,同時撤銷分拆上市的「保證配額」規定。
文件核心方向為「簡化程序、降低合規成本」,涵蓋須予公布的交易、關連交易及分拆上市等範疇。業界人士向《香港01》表示今次諮詢文件對上市公司屬「鬆綁」,但認為取消分拆上市「保證配額」的理由不充分,應予保留。
港交所建議主要交易門檻升至50%
根據諮詢文件,聯交所建議精簡計算交易影響的百分比率,刪除最常出現異常結果的「盈利比率」,並容許上市發行人在計算代價比率時,將交易代價與其市值或資產淨值兩者中較高者作比較。
交易分類及門檻方面,新建議將主要交易門檻提高至50%或以上(涉及財務資助或證券等投資活動除外,維持25%),意味著一般商業交易中適用規模測試在5%至50%之間者將歸類為「須予披露的交易」。
港交所亦建議刪除「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項」及「非常重大的收購事項」的交易分類。針對分拆上市,諮詢文件提出多項便利措施:符合特定條件的合資格發行人(如符合《第15項應用指引》、市值≥100億港元且收益≥10億港元,及餘下業務收益及總資產佔比>50%)可自行評估是否合規,毋須事先獲得聯交所批准;同時建議刪除現行要求現有股東能獲得新公司股份的「保證權利」(保證配額)規定,並將母公司在首次上市後不得提出分拆上市申請的暫止期,由現行的三年大幅縮短至一年。
專家批撤分拆配額如自打嘴巴
宏高證券董事梁杰文認為,刪除「盈利比率」合理,因該比率易生極端數字,刪除可減少市場混亂。他指主要交易門檻放寬至50%實際影響不大,因大部分議案都會通過,小股東本身亦無真正否決權,只算失去表達反對的機會,符合整體「鬆綁」趨勢。
但他對取消分拆上市「保證配額」有保留,認為理由不充分,應予保留。他指分拆到內地上市時,股東因法律所限無法認購;若分拆在香港上市,現行機制可讓股東優先認購分享價值。他形容該項建議如「自打嘴巴」,變相削弱散戶權益。
他認為今次諮詢文件對港股屬「鬆綁」,放寬門檻及縮短暫止期後,分拆上市企業「多就一定多」。對散戶直接影響不大,但提醒未來缺乏「保證配額」下,分拆上市不再保證現有股東獲配新股,投資者需更依賴市場分析及自身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