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雞精】在職媽媽拒OT惹不滿 曾錦強:加班搏升職已out喇!

撰文:余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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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職場,身不由己。許多時候「To OT or Not to OT 」,真是一個問題!近日,有一位打工仔在討論區開帖,投訴新同事因為要回家煮飯給4歲的兒子而拒絕加班,於討論區「吐苦」,結果自己反而被網民公審,被譏為「奴性重」。
在「朝九晚五」蕩然無存的年代,加班是否必然?這又是否上位的階梯呢?喜歡炮製「變態級福利」、試行1個月有薪假的廣告集團The Bees創辦人曾錦強及GoGoVan創辦人之一的林凱源,不約而同表示是否給員工升職加薪,主要考慮員工的成績。兩位老闆連同職場達人Son姐向《香港01》分享,從老闆角度如何看待員工加班的問題,乃至職場不時見到的「偽加班」文化。

事件中的「舊同事」認為買餸不是拒絕加班的理由。(討論區截圖)

先講一講「公審」的個案。據帖文內容,涉事的「新同事」是一位年輕媽媽,已多年沒有到職場打工,因此十分多謝新老闆給予機會,表示「會好努力」。「舊員工」眼見「新同事」說得誠懇,便向她派發工作,兼向她說明需要加班,但「新同事」則堅持準時6點收工,以便去街市買餸回家給兒子煮飯,引起「舊員工」的不滿,在網上大罵「邊有得咁大條道理話要買餸唔OT嫁?」

豈料,「舊員工」不但鮮有得到其他網民支持,反而遭到圍插是「思想有問題」。網民普遍的反應,都是指出加班並非必然,員工準時下班是應有的權利,將加班看得理所當然,才是不正常的事。有網民直斥「舊員工」奴性重,亦有網民認為「舊員工」想將不合理的事合理化。在群眾的聲討下,「舊員工」甚少作出回覆,僅在出現零聲支持的網民下,強調買餸是藉口,但不再堅持「加班是道理」。

過來人分享經驗   上位非靠加班

曾錦強認為,公司應該尊重同事的家庭需要,「我會同啲單身嘅同事講,唔好因為自己嘅工作習慣,而影響到其他要返屋企見家人嘅同事。」他解釋,作為上司有責任做一個平衡,知道員工放工或放假後,正常都不應該找他們處理公事,「呢啲原則要守」。

曾錦強續稱,總結以往經驗,其實老闆不與員工計較,員工也不會與老闆計較,在重要或緊急的時刻,員工自然願意加班幫老闆辦事。除此以外,作為前打工仔,曾錦強自己當時已經奉行「準時收工」的職場態度,不會因為公司文化而「偽加班」,「我會做自己,唔會介意身邊人點諗,屬於早收工果批,但以前照樣好快升職加薪。」

曾錦強稱自己以前打工時,也是比較早就收工,照樣快速升職加薪。(資料圖片)

老細更欣賞成績 「偽加班」無助升職加薪

不過,思維中認為加班是職場秘笈的打工仔,即使沒有需要,都會自行「偽加班」,以求有事可以保住工作,無事有利升職加薪。現在做了廣告公司老闆的曾錦強,坦承工時長不代表質素好,「睇有冇加班唔係最好嘅指標,而係睇工作表現。如果員工真係朝九晚五,但表現好好,其實值得畀好嘅人工或升佢職。」假如有人想通過加班來向上級營造勤力的形象,曾認為「絕對係過時」,「努力做好件事,好過做形象工程啦﹗」

GoGoVan創辦人之一的林凱源,亦直稱經常加班的員工與好員工沒有關係,「我主要係睇同事的成績係咪好。有啲同事用短啲時間,有啲係要加班先掂,呢啲係能力而定。」林凱源續稱,自己覺得下屬的工作效率更重要,也不希望公司內出現偽加班的情況,「明知啲嘢唔難做,但你要做好耐,即係話畀人知你做唔掂。」一些慣了「偽加班」的打工仔,他們容易因為明知很晚才下班,做事時會放慢節奏,結果令效率下跌,「我唔建議『偽加班』……我寧願同事同我講,有嘢做唔晒聽日返來繼續,仲好。」

林凱源認為,無須加班就可完成的工作而員工要加班處理,屬「做唔掂」。(受訪者圖片)

職場達人:當你要偽加班 係時候諗辭職

資深獵頭人兼職場達人張慧敏亦指出,職場上有些老闆覺得員工遲收工才是好員工,他們的員工又真的會遲收工,「呢啲真係絕代雙驕,大家一齊攬炒!」原因是當員工為加班而加班,工作態度亦容易變得不積極,「你交出來嘅功課頂多達標,你會覺得已經好叻,因為你做左喇嘛。」對公司而言,員工「偽加班」也有害無益,「為做而做,坐係度,冇令件事更好,甚至唔係做嘢,浪費燈油火蠟。」

假如公司流行「偽加班」文化,張慧敏奉勸打工仔想清楚自己是否應該繼續留在公司,「啲人在留在公司做樣畀老細睇,你做落去,除咗一份人工,你唔會有滿足感,亦唔會有將來。」

張慧敏指員工偽加班其實對公司沒有好處,「浪費燈油火蠟」。(受訪者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