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兩名17歲的男學生,涉嫌「有計劃地」把一名16歲的女同學灌醉後強姦,並令該名女同學中酒毒身亡。日前,案件進行了第一次審判,初次判決中,法官認為他們的確犯了強姦罪,但「導致他人死亡罪」不成立。受害者的朋友發起請願,要求嚴懲疑犯,一日已有超過十萬人響應。
事發於去年9月13日凌晨,兩名當時17歲的男生與一名16歲的女生一同進入了在全羅南道靈光市的一間時鐘酒店。兩小時後,兩名男生從酒店離開,而女生就在14小時後,被發現倒卧在房間內,當場證實死亡。(當時CCTV拍到三人的畫面) 驗屍結果顯示,女生的血液酒精濃度高達0.4%(正常應為0.003%)。因為在短時間內吸入過量酒精,導致中酒毒死亡。 在強姦之前,他們和女生玩「初聲遊戲」(韓文是以子母韻母組成,如果題目是「S、R」,就要說出以這兩個韻母為頭的詞語,例如「Sa Rang(愛)」)。他們事先想好題目和答案,所以女生在短短一個半小時內,已經喝了3枝燒酒(酒精濃度約20%)。(《Running Man》圖片) 而且兩名男生一早已經飲了「解酒劑」打底,防止自己喝醉,顯然是有計劃地進行。(《鬼怪》劇照) 在女生喝酒昏迷後,兩名男生便強姦她,並在途中拍下女生的裸照和性交的影片。事後,兩名男生便離開了酒店。據悉,被強姦的時候,女生還是有呼吸心跳,如果當時能及時送院的話,絕對有可能被救活。(《皇后的品格》劇照) 日前,案件開展了第一次審判,法官認為兩名被告的確是有目的地在受害者喝醉後進行性行為,不過認為目前沒有充分證據顯示他們知道這樣做會令受害人死亡,所以「導致他人死亡罪」不成立。(《漢摩拉比小姐》劇照) 被害者的朋友知道了第一次審判的結果後,在青瓦台發起請願,要求嚴懲疑犯。他指,疑犯在犯案前,曾經在自己的SNS上說過「兩日後我會上載XX女生的照片」,預言自己會有所行動。而且在犯案後,疑犯亦曾經聯絡後輩,叫他去事發地點看看,跟他說「如果還活著就帶她出來,如果死掉就扔掉」等殘酷的說話。目前已經有超過10萬人參與聯署,希望法官不要因為疑犯未成年而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