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處指香港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161呎 8%家庭單位面積少於215呎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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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統計處今日(27日)公布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的主要結果,報告首次披露本港人均居所面積,數據顯示現時家庭住戶的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約430呎,人均居住面積則為161呎,全港逾八成住戶只居於小於753呎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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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香港總體單位數目由2006年的223萬伙,增至2016年的253萬伙,增幅約30萬伙,每千個屋宇單位的平均住客數目,亦由2006年的3,084人降至2016年的2,904人,反映每伙單位內的住戶有所減少。

公屋單位比例較10年前下跌

至於屋宇類型方面,約46%的住戶居住於私樓單位,而居於公屋的住戶則略為下跌,由2006年的31%下跌至2016年的30.4%。不過,居於閣仔及床位的住戶,過去10年則下跌四份之三,由21,699伙下跌至5,269伙。

八成港人住在約750呎以下單位

統計處的數據顯示,2016年家庭住戶的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約430呎,82.2%的家庭居住面積介乎215呎至753呎,每戶及每人的平均廳房數目分別為3.2及1.1。

此外,超過四成的一人或兩人住戶所佔用的面積為介乎215呎至430呎,數據同時顯示,約8%的住戶居於面積小於215呎的單位,約有336個四至五人家庭居於面積小於75呎的單位。

值得留意的是,家庭住戶的人均居所的樓面面積為161呎,其中以居於私樓的人均居住面積最大,約有194呎;公屋戶的人均居所面積亦有124呎,較房委會訂出的公屋編配標準,即每人不少於75平方呎的室內面積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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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中位數達1萬元

統計處同時統計住戶的租金,住戶於2016年租用整個單位或洋房的租金中位數達10,000元,較10年前5,500元大幅增加逾八成。至於獨立房間或床位的每月租金中位數則約4,000元。

尹兆堅稱雖然人均居住面積比預期中大,但亦非理想數字。(資料圖片)

尹兆堅:面積僅高於公屋

香港整體人均居住面積,其實仍低於內地城鎮及新加坡,該兩地人均居住面積,分別為381及323平方呎。而本港一個獨立囚室的標準面積,其實亦有70呎。

立法會議員、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成員尹兆堅表示,不多於10%的住戶居於約200呎或以下的單位,與過去接觸劏房戶的居住處境不一樣,或反映本港貧富懸殊嚴重。他又指,私樓的人均居住面積約161呎,其實並非理想數字,僅高於公屋的120多呎,「其實一個人只得一個劏房面積可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