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兒不立」廢青不做家務不搵工不自立 父母屢勸不改靠法庭趕走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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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不少地方,近年也出現愈來愈多大齡青年與父母同住的趨勢,但紐約州一名30歲失業男子,住在父母家卻不肯分擔租金費用,又不做家務,傷心的父母先寫家書,再出動金錢利誘,也無法勸他搬走,只好告上法庭,他們最終在周二(22日)成功爭取法庭下令,把兒子趕走。
但兒子揚言上訴之餘,還在鏡頭前開心接受訪問,惹來「搏出位」的質疑。

這位30歲的「啃老」男子米高羅通多(Michael Rotondo),遭父母入稟奧農多加(Onondaga)的法院,希望法院下令他搬離在紐約州卡米勒斯市(Camillus)、與父母同住的居所,不過,米高則堅持在法理上,應該多給他6個月時間準備搬走。

最終法院周二(22日)裁定米高的父母勝訴。父母的代表律師表示,會讓米高有合理的時間去搬家。

米高羅通多(左)遭父母告上法庭,圖中他的父母(右方)當時正與律師傾談。(美聯社)

根據法庭文件,米高的父母為了讓兒子自立,可謂費盡心力,他們在過去數月向兒子發出5封家書,循循善誘,奈何兒子均不聽勸告。

其中在2月2日,父親馬克羅通多(Mark Rotondo)與母親克里斯蒂娜羅通多(Christina Rotondo)寫了一封信,以有禮貌及堅定的口吻,要求兒子搬家:

米高,

我與你的母親商量後,決定要你立刻離開這間屋,你有14天時間去搬走,之後不可以回來,我們會動用任何一切的方法,去執行這個決定。

馬克羅通多與克里斯蒂娜羅通多

 

可是,米高並沒有行動,到了2月18日,他們再給米高寫信,這次出動金錢利誘,希望以1,100美元(約8,635港元)吸引兒子搬走,而且附帶多個「溫馨提示」,包括勸兒子搵工:

米高,

這裡有我們給你的1,100美元,你可以用這筆錢去找地方住。

一些建議:

1. 準備好你工作需要的東西,找一間公寓。備註:你需要的東西在保羅大街,你一定要跟父親約好日子與時間,他能夠與租戶先安排好

2. 賣走你值錢的東西(例如音響、一些工具等),特別是你可能有的武器。你需要錢,而且你將沒有地方擺放這些東西。

3. 即使你過去的工作履歷很差,但外面還是會有適合你的工作。去找一份工作吧,你需要打工!

4. 如果你在找公寓方面需要幫忙,母親可以幫你。

克里斯蒂娜羅通多與馬克羅通多

 

紐約的法院裁定米高(圖中穿西裝男子)要搬離他父母的家。(網絡圖片)

可是,米高依舊無動於中,令父母忍無可忍,3月底向他發出最後通牒,表明可能採取法律行動。兩人最終4月決定「大義滅親」,把兒子告上法庭,他們先向市鎮的區域法院求助,再獲告知把個案轉介到高等法院,事情因此愈鬧愈大,展開這場父母控告兒子的離奇官司。

案件開審時,法官先要求米高與父母和解,但米高拒絕,反而與法官爭論半小時,父母則只是默默旁聽。到了最後,法官表示米高的父母多次發信,已經給予米高足夠的時間離家,裁定父母勝訴,米高則批評判決荒謬。

米高羅通多(中)主動邀請記者在法院宣判後訪問他。(網絡圖片)

更甚的是,米高似乎非常享受他目前的高曝光率。他在庭上行走、走向法官時,也會嘗試帶著讓記者收音的麥克風,又主動邀請多名電視台記者在判決後訪問他,他還在受訪時,大談自己如何在家裡有一個房間、不會與父母說話,以及未準備好搬走云云。

米高還宣稱,自己正在發展某種生意,但被問及是哪種生意時,僅表示「My business is my business(我的生意是我自己的事。)」這些奇怪的舉動,更令他遭當地傳媒質疑是「搏出位」。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