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恐再掀「限加令」 「中國式抵制」歷年各有特色

撰文:趙觀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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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一年多的孟晚舟案件,終於在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有了一個重要結果。温哥華當地時間5月27日上午11時,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就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一案作出判決,認為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引渡聆訊將繼續。
5月29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就此表示:「加拿大扮演了美方幫兇的角色。這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任正非:不能以中國人利益換取華為利益

在防火長城內外,各界都猜測北京會否推出新一輪「限加令」,畢竟有大量先例以供參考。可是對比之前各類「限制令」,猜測中方止於嚴正抗議亦算合理。

加拿大總理杜魯多。(Reuters)

為何北京缺乏進一步「懲罰」加拿大的動力呢?很簡單,孟晚舟的利益不一定等同北京的利益。其父任正非就很明白箇中分別,他以華為創辦人身份提及女兒的引渡案,就直指即使中國對美不讓步,導致孟晚舟受更多苦,也不能拿廣大中國人的利益來換取華為的利益。

回顧2018年底,這一宗民企商人的海外官司,鬧到要動員國家機器,當中有特殊時空背景:孟晚舟被捕實屬美方「投石問路」,預示華府接下來一連串的「華為狙殺令」,於是此案就不只是個別公民的司法問題,而是牽涉中美在經貿科技層面的宏觀角力,北京選擇較顯眼和強硬的參與方式。

各種「限制令」僅屬坊間籠統稱呼

對中美兩國而言,孟晚舟案僅是其中一塊外交跳板,華府借此宣示未來會重鎚打擊華為,對華攻勢不限於關稅戰,北京則通過「限加令」,警告中美以外的旁觀者不要隨便「選邊站」。事隔1年半左右,華為風波恆常化以及愈演愈烈,首開其端的孟晚舟案早已不是焦點所在,對兩國角力失去了大部份政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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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本溯源,就近年「經貿武器化」爭議,中國從來未曾公開承認過,所謂「限制令」亦只是坊間所給予的籠統稱呼,統合表面上看似同類性質的外交事件。

先講「限挪令」,事緣2010年挪威諾貝爾獎委員會決定,頒發諾貝爾和平獎予異見人士劉曉波,北京繼而以衛生檢疫為由,一度完全停止進口挪威三文魚,直到2016年才出現轉機。相比之下,無論怎解讀加拿大在孟晚舟案的角色,都不能得出挑戰中共體制這個結論,兩者輕重大相逕庭。

尚未解禁加拿大製芥花籽產品

再來是「限韓令」,事緣2016年朝鮮核試後,美國在韓國部署薩德反導彈系統,中方認為此舉損害自身戰略安全利益,要求韓方撤回許可,繼而由零售業到娛樂產業,在華韓貨韓星韓企都遭遇麻煩,直到韓方承諾限制使用該系統,並不且加入美方反導體系,之後再拖拉了一兩年才完全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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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道理,與戰略導彈的阻嚇力受損相比,孟晚舟案暫時未見得會被官方視為威脅「戰略安全利益」。

此外,早前澳洲倡議就新型冠狀病毒源頭,展開國際獨立調查,中國隨後宣布向澳洲大麥加徵80%反傾銷關稅。從新聞熱度看,疫情源頭爭議會持續下去,而孟晚舟案則已成華為風波的個別情節,「限澳」顯然比「限加」更具迫切性。況且中方仍未解禁進口加拿大製芥花籽產品,保持下去都足夠表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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