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合法也不道德 中國應積極化解遠洋捕魚爭議

撰文:趙觀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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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BBC和衛報等外媒報道,厄瓜多爾海軍近日發現一支龐大漁船船隊,該船隊船隻大多插有中國國旗,在厄國所屬加拉帕戈斯群島(Galapagos Islands)一帶專屬區附近捕魚。厄瓜多爾計劃循外交途徑促船隊離開,以加強保護生態。
類似爭議近年頗為常見,如2019年3月,阿根廷海岸警衛隊懷疑一艘中國漁船非法捕魚,遭到對方企圖撞擊後開火驅趕。又如於2017年12月,韓國海警鳴槍示警無效後,動用機關槍等武器發射200發子彈,將40多艘中國漁船逐出全羅南道新安郡紅島以西海域。

遠洋漁業本身無大礙,但捕撈過程中「愈踩愈過」,涉嫌侵害別國經濟區,那就衍生出持續不斷的爭拗與衝突。

可是多地漁民也有同類的有爭議做法,中國不是唯一一個涉事的經濟體。市場有供有求,這個灰色產業的供應對象不只是中國本土,兼且還有世界各地消費者,但中國捕魚船確實走在了環境破壞的最前線,也採取最為「進取」的方法,數量上更是最為龐大。

2017年8月13日,一艘中國籍漁船「福遠漁冷999」在厄瓜多爾的加拉巴戈斯海洋保護區內被截停,船上被發現有300噸魚獲,包括6600條鯊魚。(路透社)

政府補貼間接鼓勵跨境捕魚

中國漁船出沒於西非和南美洲東南部海域一帶,講國際關係有侵犯主權之嫌,講環保則是竭澤而漁的做法,然而講利益也都不划算賺錢。業界人士之所以不惜人力物力跨越半個地球,原來是受惠於政府的鉅額補貼扶持,得以支撐遠洋作業的昂貴負擔,爭奪國際漁業資源和市場。

政府以補貼間接鼓勵業界跨境捕魚,但就難以相應跨境管理規範,變相是將本國捕撈成本轉嫁於他者:中國漁民在境外有魚可捕,漁民所屬地方政府獲得經濟發展和稅務收入,相關監管部門則大安旨意鞭長莫及,最終最受傷害的是各地漁民和生態環境,以及中國的國際形象。

的而且確,中國漁船往往在專屬經濟區的邊緣作業,連官方也聲言公海捕魚屬合法活動,可是一則海產資源是無視人為劃界的,所謂邊緣作業照樣損害經濟區的價值,二則官民異口同聲說謹守國際法,但偷捕盜撈的情況亦時有所聞,三則事前補貼鼓勵,事後辯解「彈出彈入」,即使於法無礙,這行為仍是不道德的。

2017年中國漁船事件曾引發厄瓜多爾居民接連抗議,有民眾發起為鯊魚「守喪三日」的大規模遊行。(Getty Image)

須權衡合法權利與大國責任

當代中國強調自身發展一不靠偷,二不靠搶,其崛起過程與歐美文明的血腥殘暴歷史截然不同,可是出於放任或貪婪都好,遠洋捕魚的爭議卻引起各疑慮。雖然箇中做法與殖民蓄奴完全不是同一等級,但涉事各國仍會懷疑中方是否一如西方所言,利用國際法的灰色地帶,以及自身的龐大資源,做以本傷人的事情。

毋庸諱言,中國要讓其他國家尊重,不讓人有挑撥離間的可乘之機,就需要明白到,許多爭議不只是個「合法權利」的問題,而是「大國責任」的問題。正如遠洋捕魚一事所示,官方應該嚴格勸導涉事人等,以及事前擬定預防措施,而不是任由問題愈滾愈大才去處理,甚或裝作看不見般「以不變應萬變」。

至於實務方針,中國政府現時已推行漁業減產能減補貼的政策,從源頭上減少對外衝突和破壞環境的風險。另一方面,以中國的政經實力所及,大可與相關各國議定專屬經濟區邊緣的捕撈準則,甚至折現為繳費牌照制度,進而加強多方海上執法合作,這既有助於化解長年紛爭,也可突顯北京履行其所倡議的負責任大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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