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紅樹林保護區被商業入侵 治理監管不應搞成「救火表演」
據央視新聞10月7日報道,十一假期,內地濱海趕海旅遊熱度走高,然而有記者在海南三亞、陵水等地暗訪發現,紅樹林保護區淪為商業趕海的經營場地。違規趕海俱樂部公然攬客,「絕戶網」 地籠遍佈灘塗,底棲生物被持續採挖,海岸生態系統遭受持續侵蝕。
媒體報道指出,就在問題被媒體曝光的當天下午,三亞啟動專項整治,收繳經營工具、拆除廣告牌、清理保護區浮排與地籠。截至10月7日下午6時,已關閉轄區內趕海點7個,收繳趕海黑廣告牌19塊;收繳地籠網570個;非法停靠點浮排沒收4個,扣押船隻6艘。
然而雷厲風行的高效處置背後,卻有一個繞不開的追問:這些亂象並非一日形成,路邊招攬生意的廣告牌、保護區內長期佈設的地籠、定點停靠的經營浮排,全都擺在明面上,監管部門不可能一無所知。可在媒體鏡頭抵達之前,相關部門視而不見、裝聾作啞,任由違法經營不斷蔓延;一旦輿情曝光,立刻緊急動員、集中清剿,用一場轟轟烈烈的突擊行動,掩蓋監管缺位的事實。
生態損害不同於一般社會問題,紅樹林被認為是海岸生態的「綠色長城」,底棲生物維繫着濕地食物鏈。紅樹林根系受損、灘塗生物種群衰減,即便收繳全部地籠,生態修復也需要漫長時間。這種「不曝光不治理,一曝光就迅速處理」的治理模式,暴露了主動監管的缺位,等於變相縱容違法經營,曝光後突擊整治,看起來雷厲風行,實際上生態損害已經造成。
這種治理方式不僅代價巨大,而且更嚴重的是,它還會消解公眾對治理體系的信任。長此以往,公眾會形成一種法定監管力量平時缺位,只有記者調查、輿論沸騰,職能部門才會履職盡責的觀感。規則的嚴肅性,在這種「選擇性執法」中被大打折扣。
事實上,這種「平時放任、出事救火」的治理思維古已有之,一直是值得警惕的懶政痼疾。中國古代某些時候的河務治理便是典型:沿河官員明知堤防隱患、河道淤塞,卻不願投入精力常態化疏浚,平日敷衍應付、瞞報隱患。等到洪水潰堤、災害爆發,才倉促調集人力搶險,再將災後搶修之功當作政績上報。然而隱患日積月累,待到危機爆發,損失已經無法挽回。
放到當下,這種心態就是典型不作為的懶官思維。只要沒有媒體曝光、沒有上級督辦,就選擇擱置矛盾,不願觸碰複雜的利益糾葛,不願主動監管、嚴格執法。一旦輿情發酵,則迅速切換姿態,連夜開會、集中整治、公布成果,把事後補救包裝成履職成效。治理的重心,不再是源頭防控,而是應對輿論、平息風波。監管的開關,不是法律法規,而是媒體鏡頭與網絡熱度。
媒體監督是社會治理的補充,絕不能替代政府的日常監管責任。鏡頭不應該成為執法啟動的觸發器。治理監管的力量,要體現在媒體鏡頭之外。守護生態的責任,不能只在輿論關注下才被喚醒。治理的根本要義,在於防患未然、防微杜漸,而非亡羊補牢——此亦是衡量治理是否現代化的標準之一。正所謂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政績應當體現在日常工作和隱患萌芽階段的及時糾偏,而不是危機爆發之後轟轟烈烈的「救火表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