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內地援傘運人士煽動顛覆罪判3年及4年半 律師:宣判過程荒唐

撰文:香港01記者
出版:更新:
左為蘇昌蘭,右為陳啟棠。(網絡圖片)

香港「雨傘運動」過去逾兩年,繼9名在香港參與佔中的人士被控「串謀公眾妨擾罪」、「煽惑公眾妨擾罪」等罪名後,內地聲援佔中人士蘇昌蘭和陳啟棠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今早宣判,蘇昌蘭被判罪成,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陳啟棠判囚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

該案今早在佛山中級法院宣判,兩人此前已被羈押兩年有餘。據明報報道,被控代表律師劉曉原形容判決「極為荒謬」,宣判過程不到3分鐘,宣判時只宣讀公訴方的指控和法院判定,並未宣讀辯護律師的辯護觀點,亦未問及蘇昌蘭是否會上訴。在開庭後,蘇昌蘭曾向法官表示有補充辯護意見,卻不被獲准陳述。

2016年4月21日,佛山市中院開庭審理該案,而後法院多次延長審限,一直未有判決。劉曉原認為該案多次延期,選擇這個宣判時機是有統一安排。劉曉原還透露,檢方對二人的起訴書中並未提及「佔中」,控罪依據僅為蘇昌蘭的3條微信帖文與幾篇文章,以及陳啟棠幾年前的6篇網文,檢方指控二人攻擊執政黨。

判決書指,蘇昌蘭在2013年曾經多次通過電郵,在「中國婦權」等境外網站發表關於維權人士失踪、被虐致死及打擊政府等文章。法院認為,此舉為網上造謠和誹謗,旨在攻擊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

2014年傘運期間,多次發生警民衝突。(Getty Images)

蘇昌蘭、陳啟棠判決書請參考 Gallery:

+3

蘇昌蘭原為小學教師,因參與土地維權運動失去工作,而後一直從事社會維權活動。2014年佔中期間,蘇昌蘭在微信朋友圈聲援佔中並轉發佔中圖片,同年10月,蘇昌蘭以「尋釁滋事罪」遭公安傳召,後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

陳啟棠自1998年以來,以網名「天理」活躍在網絡論壇上,曾發表時事評論文章逾2000篇,且經常聲援維權人士。2014年12月31日,陳啟棠因涉嫌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

香港「雨傘運動「 發生於2014年9月至12月,事隔兩年,香港警方以「串謀公眾妨擾罪」、「煽惑公眾妨擾罪」等罪名控告「佔中三子」、學聯前成員等至少9人。在傘運期間,已有逾百名內地公民、維權人士因聲援傘運被帶走,約有10人被判刑。